近日,昭通市牢牢抓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突出“嚴”“實”二字,正緊密鑼鼓地開展全市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力推“兩個責任”全面落實。
突出主體責任,考核體系提前亮開。針對縣區和市直單位實際情況,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7月就分別制定印發了《昭通市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縣區的緊盯“兩個責任”落實,分為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作風建設、責任追究4大項;縣直單位的突出主體責任,分為黨委(黨組)主體責任、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責任追究4大項。其中,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方面,均將領導班子集體責任細化為11小項,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細化為4小項,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細化為2小項,切實把主體責任壓實壓緊。
突出嚴查實核,實地檢查全面覆蓋。11月,市委、市政府審定《昭通市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實施方案》,并以“兩辦”文件印發,著重從五個方面改進和優化檢查考核各項工作。組織實施上,連續四年堅持由市委常委帶隊,市紀委常委、市紀委委員任組長,組成11個檢查考核組,對與市委、市政府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11個縣區和74個市直單位進行“全覆蓋”的實地檢查考核;考核對象上,直指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查考重點上,緊盯“四個是否”進行全方位細查深考,即各級各部門是否落實主體責任做到分工明確,是否嚴格責任考核做到獎懲分明,是否加強作風建設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強化責任追究做到嚴肅執紀;方法步驟上,整個檢查考核分為自查自糾、實地檢查、定量定性三個階段,主要采取動員匯報、述廉測評、查閱資料、延伸檢查、書面反饋等步驟進行實地檢查考核,既查找不足,原汁原味曬問題,又發現亮點,挖掘推介經驗;綜合評分上,堅持日常監管和年終檢查有機結合,充分發揮市紀委機關各部門和派出機構的“話語權”,防止“編資料、造成績”。
突出以考促建,結果運用獎先懲后。堅持考建結合,“四措八字”督促各級各部門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到行動上。一是通報。檢查考核結果以市委文件下發通報,并在市級媒體公開發布。二是獎勵。對評定為優秀等次的單位進行表彰。三是問責。對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黨政主要領導、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進行誡勉談話;對連續兩年以上被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或組織處理。四是整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單位要召開一次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限期整改,接受復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