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昌寧縣委政府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市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有關規定,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堅持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切實把主體責任擔起、扛穩、抓實。
黨委政府不松手。年初,縣委、政府及時組織召開紀委全會和政府系統廉政工作會議,對全縣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20名黨政“一把手”向縣紀委全會述廉。年內,縣委常委會和政府常務會先后11次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縣委常委會2次專題聽取縣委常委、縣人大主任、縣政協主席、副縣長落實主體責任和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匯報。縣委對2014年責任制考核存在的5個問題、省委巡視組反饋的意見、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的15項任務和今年的45項重點工作逐一進行研究和分工,層層簽訂責任書,實行網格式分責、鏈條式傳責,推動責任制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針對黨員干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縣委把2015年確定為紀律作風整頓年,重點整治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存在的18個共性問題和48個個性問題,持續抓好紀律作風建設。落實“兩為主”要求,選拔任用交流紀檢監察干部28人,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著力改善隊伍結構。一年來,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班子始終把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實在行動上,堅持抓改革、促發展、保穩定、反腐敗“四位一體”同步推進,有力促進全縣經濟社會跨越發展。
主要領導不甩手。縣委、政府主要領導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始終把第一責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切實做到“四親自、五帶頭”,對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帶頭作廉政承諾、帶頭講廉政黨課、帶頭參加責任制考核、帶頭對下級領導干部進行談話約談、帶頭參加下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述責述廉會。并且嚴守紀律和規矩,正身率下,為全縣各級黨員干部做出表率。書記、縣長做到逢會必須講黨風廉政建設、必對班子成員進行提醒談話,一年來,上廉政黨課4次,其所提要求寫成領導論壇被省紀委采用6條。
班子成員不縮手。縣委、政府其他領導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切實抓好自己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建立縣級領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公開制度,將縣級領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在昌寧縣紀委監察局網站的“落實兩個責任”欄目上進行公開,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2015年以來,建立縣級領導紀律作風整頓聯系點33個,33名縣級實職領導深入聯系點開展調研68次,廉政提醒談話206場2687人次,上廉政黨課74次,4925名黨員干部接受教育,督促檢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186次。
從嚴追責不軟手。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制度,既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又嚴肅追究領導責任。規定了7種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的情形,推動各級黨委(黨組)更加主動地落實主體責任。認真落實“一案雙查”制度,對主要領導違紀的農業局、卡斯鎮和發生系統性腐敗案件的衛生系統主要領導進行責任追究,對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考核定格為“基本合格”的2個單位和1個“不合格”單位公開通報批評,并嚴肅追究相關領導的領導責任,同時對3個單位存在問題整改情況組織驗收,督促整改落實到位,現均已整改驗收合格。(范艷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