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麗江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繼續加大辦案力度、強化辦案措施,嚴肅查處各類違紀違法案件。
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查辦案件工作的協作配合。市紀委書記辦公會定期研判查辦案件情況,認真分析查辦案件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今年以來,市紀委書記辦公會研判案件查辦工作6次;市紀委常委會加強對查辦案件工作的領導,及時對辦案工作情況進行研究,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局長辦公會研究案件工作8次。
完善管理機制,確保安全文明辦案。加強對信訪舉報線索的集中管理和排查,認真落實《麗江市紀委監察局案件線索管理工作辦法》和《麗江市紀委監察局案件線索、查辦案件情況“月分析、季排查”工作制度》;加強對重要線索的移送督辦,根據來信來訪線索,及時報送領導審批。加強對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的排查,做到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和信訪舉報反映的問題線索兩項動態“清零”,形成并落實好“日清、周轉、月報、季結”的工作機制。健全辦案安全制度,加強談話點和辦案點規范化建設,重點對執行“兩規”的情況進行全程監管,確保了辦案安全。
加大工作力度,堅持依紀依規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受理信訪舉報444件次,初步核實327件,其中縣處級51件,鄉科級99件,一般干部13件,其他人員164件。轉立案124件,了結188件,適當處理37件,組織處理33人。立案調查146件166人,結案131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49人,其中縣處級干部9人,鄉科級干部35人,共挽回經濟損失1089.35萬元。
加強制度建設,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認真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并進行了抽查核實;認真執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離任審計等有關規定。制定實施了黨風廉政建設約談規定,共約談50個單位和部門的90名領導干部,切實加強對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提醒監督。嚴格執行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對120名新提拔的處級干部進行了任前廉政提醒談話。嚴肅查處私設“小金庫”問題1個。強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認真貫徹執行《云南省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規定》和省紀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實施意見》,制定出臺了《麗江市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規定》,認真查找廉政風險,嚴格執行各項制度,進一步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扎實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不斷提高預防腐敗成效。督促各級領導班子“一把手”嚴格執行“四個不直接分管”、研究“三重一大”事項實行末位表態等制度,加強重點領域重要崗位關鍵環節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完善并落實領導干部述廉制度,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組織21名市管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在市紀委三屆六次全會上進行述廉,進一步強化了“一把手”落實主體責任、抓黨風廉政建設、改進作風和廉潔自律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