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陽區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決策部署,以健全責任體系為統領,切實抓好管黨治黨主體責任。
完善責任機制。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各級黨委的分內之事、應盡之責,切實擔負統一領導、直接主抓、全面落實的責任,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及各項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圍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和省委、市委的實施意見,區委制定了《昭陽區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辦法》、《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出臺了區委全委會、常委會等一系列會議制度,從自身做起,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加強對重大問題、重要工作、重要案件的研究、部署、推動。結合工作實際,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進行分解,健全責任體系,明確目標要求,每年與各鄉鎮辦事處、區直部門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將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分解落實到各級各部門。區委書記身體力行,認真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對黨風廉政建設負全責、首責、總責,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帶頭講黨課、作出廉政承諾,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各級領導班子成員認真落實“一崗雙責”,與分管部門一起研究部署、落實任務、督促指導,牢筑主要領導“問責”、分管領導“督責”、所有領導帶頭“履責”的責任體系。
健全工作制度。區委制定了《關于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的實施辦法》、《昭陽區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實施辦法》和《關于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工作實行總結報告制度的實施辦法》等工作制度,建立了黨風廉政建設“9個1”工作機制(即:黨委(黨組)每半年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1次,中心組每年安排黨風廉政專題學習1次,主要負責人每年親自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主要負責人與班子成員每年進行談心談話1次,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負責人每年進行廉政談話1次,每半年召開警示教育大會1次,每半年舉辦廉政大講堂1次,每年向上級紀委報告廉政情況1次;區紀委主要負責人每年約談鄉鎮辦事處黨委、紀委和區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1次),對各項制度執行情況加強跟蹤檢查,強化制度落實,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到實處。
強化制約監督。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內監督,加大對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強化黨委全委會決策和監督作用,嚴格追究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造成決策失誤相關領導的責任。加大違反紀律行為的查處力度,嚴肅查處對中央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落實不到位、執行不堅決和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維護政治紀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完善黨內生活制度,開展經常性批評和自我批評,強化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相互監督,堅持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自覺接受黨員、群眾的監督。完善班子議事規則,規范黨委會票決程序和運行機制,認真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嚴格執行黨政主要領導“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態”制度(即黨政主要領導不直接管人事、財務、物資采購和工程招標工作,凡屬研究重大項目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項,實行黨政主要領導“末位表態”)。認真落實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信訪處理、談話和誡勉、詢問和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監督制度,全面推動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嚴格責任考核。區委每年由班子成員帶隊,對各鄉鎮、辦事處和區直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圍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內容和區委、區政府的重點工作、重大部署,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嚴格開展檢查考核。把落實主體責任情況納入日常檢查和年度考核范圍,作為督查重點,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督查,對落實不力的進行督促整改。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把檢查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執行不力和出現嚴重問題的部門、單位,嚴格實行“一案雙查”,按照相關規定倒查追究相關領導人員的責任,切實推動主體責任落地生根。五年來,全區對盤河鎮、北閘鎮、樂居鎮、青崗嶺鄉及區人社局、區煤工局等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單位進行了通報批評并督促整改,對區司法局等出現嚴重問題的單位進行了立案查處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