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開始,昆明市圍繞“建立交易市場體系、政府職能轉變、預防和遏制腐敗、降低政府投資”四位一體目標,從體制、機制和電子化方面入手,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進行改革探索。針對市場體系不完善、執法監督乏力的突出問題,通過成立綜合監管機構,整合分散的交易場所,建立起昆明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制度體系、公共資源電子化交易系統,形成“互聯網+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有效監管”的交易和監管新模式,構建了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健康生態系統。
昆明在探索電子化招投標的過程中,成立了昆明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委、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辦、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形成“一委一辦一中心”的監督管理體制,清晰構建了“政府主導、管辦分離、集中交易、規范運行、部門監管、行政監察”的運行圖,實現了六個統一:項目統一進場,場地統一安排,信息統一發布,專家統一抽取,交易統一監督,結果統一公示。通過這六個統一,防止制定行業交易規則,設置不合理門檻或條件,或采用不規則競爭造成掛靠、借資質、圍標、串標、業績造假、人員身份造假、違法分包轉包的行為出現。與此同時,從項目立項審批到進入交易、成交、履約均可通過電子化平臺實現。
截至目前,昆明電子化招投標系統完成公共資源交易總額523.02億元,通過公開控制攔標價,還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費用,中標價與攔標價下降7.02%,為財政節約資金39.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