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瀘西縣積極探索加強鄉鎮紀委對同級黨委的有效監督 ,于近期出臺《關于加強鄉鎮紀委對同級黨委監督工作的辦法(試行)》,細化“六五三”規定,切實解決鄉鎮紀委責任不清、落實不夠、基礎工作不實、監督及責任追究不力等影響基層“兩個責任”落實的問題。
一是細化6項內容,明確監督什么內容。鄉鎮紀委重點對同級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干部選拔任用、執行黨的紀律、作風建設、落實縣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情況等六大方面的情況進行監督。二是豐富5種方式,規范對同級怎樣監督。監督的主要方式有鄉鎮紀委書記參加同級班子會議,對班子成員不定期進行警示提醒;收集基層群眾及社會各界對班子成員的意見和建議,對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進行提醒;發現同級黨委及其成員有違反黨的紀律的情況,在提出糾正、制止意見的同時向上級黨委、紀委報告;采取專題報告和書面填寫“問題卡”的方式每半年向縣紀委常委會報告一次監督情況;可視情況采用“隨時報告”和“口頭報告”的方式,直接向縣委、縣紀委主要領導報告。三是列舉3類情況,說明責任如何追究。對鄉鎮紀委不能正確履行對同級黨委及其班子成員監督職責的;有苗頭不提醒、有問題不檢查、該報告不報告或不如實反映情況和不能正確處理問題的;鄉鎮黨委班子成員一把手被立案查處和問責,鄉鎮紀委應發現而未發現、應制止而未制止、應報告而未報告的,對鄉鎮紀委書記實行責任倒查,進行責任追究。今年,全縣8個鄉鎮紀委已參與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協調小組、干部監督聯席工作等會議120余次;監督同級黨委決策“三重一大”事項100余次,糾正問題20余個;與鄉鎮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談心談話110余人次;對同級黨委及其成員八小時以外行為監督檢查30余次,當面糾正問題10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