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富民縣委認真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主動擔責,強化組織領導落實責任、積極創新實踐健全機制、治黨管黨充分保障執紀,抓牢、扛穩、做實主體責任,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呈現出新特點、新成效。
抓實組織領導,推動責任全面落實。將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全縣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內容和年度常委班子工作要點,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和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每年初,在紀委全會和縣政府廉政工作會議上,縣委書記、縣長分別總結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各基層黨政部門簽訂年度責任書;縣委、縣政府分別下發《富民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分解安排意見》和《富民縣政府系統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分解》,明晰責任分工、明確目標要求和主要措施,并按季進行立項督查,強化動態監管。成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抓實組織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年終,由縣委常委帶隊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強化查缺補漏和自我完善。制定縣委主體責任清單,明確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班子成員責任,強化責任落實,發揮引領帶動作用。縣委常委會議研究“三重一大”相關事項200余次。嚴格執行《昆明市黨政正職監督辦法(試行)》,落實了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物資采購和工程招標等工作。實行研究重大項目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時,黨政主要領導末位表態制度。堅持每月16日“書記、縣長”接待日活動,持續開展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五級聯動”工作,辦理和錄入群眾訴求3173件,切實解決群眾關心、關注的問題。督促下級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形成上下貫通、層層負責的工作格局。堅持每年底主動向市紀委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每半年聽取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班子落實主體責任和縣紀委落實監督責任情況匯報。2015年開展“兩個責任”培訓班,對縣、鎮(街道)、村三級黨政領導干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進行培訓。向全縣紀檢監察干部和科級領導干部印發1000余本《富民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工作記錄本》,強化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工作記錄。于2013年,在全市首家制定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制,截止目前,對9名履職不到位的領導干部進行責任追責。
注重制度創新,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深化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抓好《富民縣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辦法》的組織落實,建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報告制度、縣管科級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等20余項制度、規定,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抓實宣傳教育,筑牢防腐意識。在全市行行先試開展“學黨章、學準則、學條例”教育活動,扎實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活動等專題活動,建立“清風富民”微信公眾平臺、“富民清風”廉政屏保、LED電子顯示屏等傳媒平臺,加大領導干部教育。以實地觀摩、觀看影片、案例警示等形式組織開展警示教育,受教育領導干部9400余人次。發揮縣委黨校培訓基地優勢,組織基層干部班40期,受訓人員4183人次。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為全縣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作反腐倡廉形勢報告8次。縣紀委、縣委組織部開展任前廉政談話412人次。抓實監督整治,抓早抓小。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市縣相關規定,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六個嚴禁”專項整治等工作,對全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及公務用車管理等情況開展明察暗訪30次,對違反工作紀律的8名責任人進行問責自理,清查公務用車418輛,清理騰退超標辦公用房1777平方米,清理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7名,清理規范在企業兼職(任職)的國家公職人員12名。抓實提醒談話,“咬耳”“扯袖”常態化。建立縣委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層級式談話制度,與縣四班子領導談話100余次。建立縣委書記聽取基層紀(工)委書記匯報工作制度,聽取基層紀(工)委書記匯報同級黨政班子及其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50余次。
堅持從嚴治黨,保障紀檢機關監督執紀。統籌協調執紀執法機關配合力度,形成治黨管黨合力。加強改進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職責,健全線索移送、聯合辦案、協助調查、信息共享等制度,進一步推動執紀執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召開聯席會議11次,形成治“病樹”、拔“爛樹”的合力。強化紀檢體制機制改革,落實“三轉”要求。增設縣紀委監察局內設機構2個,解決縣紀委人員編制9名,縣財政每年落實紀檢監察辦案經費。2014年精簡縣紀委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89個,2015年精簡縣紀委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 21個。高度重視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和移交的問題線索,制定整改方案,抓好問題整改。目前,移交的33件問題線索全部辦結。堅決落實“一案雙查”制度,支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問責。三年來,對出現苗頭性、一般性問題早提醒、早糾正、早處理,避免問題小變大、單變雙,及時函詢、談話5人。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查處64件71人,挽回經濟損失209.15萬元。2012年、2013年度查辦案件工作獲全省紀檢監察機關考核一等獎、2014年度獲二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