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石屏縣紀委監察局積極采取“五措施”專項整治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現象收到實效。
突出責任落實。抓住領導干部“關鍵少數”,要求全縣各級部門主要領導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對整治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問題親自抓、負總責。全縣9個鄉鎮、66個縣級部門抽調精干力量,組建以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排查組112個,劃定責任區,列出時間表,迅速啟動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自查排查工作。
突出全面覆蓋。以基層干部為重點對象,自查排查做到機關、村(社區)和下屬單位全覆蓋、不遺漏。目前,縣屬部門排查機關66個、下屬單位96個,鄉鎮排查機關、站所96個、村及社區115個。
突出問題導向。對照“四個排查”,認真自查自擺,找準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目前,全縣自查排查問題共172個,其中縣屬部門及下屬單位120個,鄉鎮機關、站所25個,村(社區)27個。
突出督促指導。縣委組織部在加強組織領導和輿論引導的同時,針對在自查、排查工作中出現的個別單位對文件精神理解有偏差、自查、排查不到位等問題,切實加強督促指導,幫助準確理解文件精神,并結合2015年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分析研判中發現的問題,結合“四個排查”,一對一點問題,確保自查、排查工作抓得實。
突出正風肅紀。堅持自查、排查與監督懲戒并重,對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零容忍”,發現一起、曝光一起、查處一起,堅決糾正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問題,著力維護群眾利益。截止目前,查處對群眾辦事態度冷漠2件,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5件,貪污征地拆遷補償款4件,貪污低保金、五保金1件,虛報冒領藍莓種植補助款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