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進“兩個責任”落實過程中,西雙版納州緊盯關鍵點不放松,努力找準突破口,采取定責背書、點題約談、考責述責、監督追責等措施,確保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堅持以定責背書明責任要求。堅持黨風廉政建設簽字背書制度,及時制定2015年西雙版納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明確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加強作風建設的具體內容。州委書記分別與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強化了責任擔當意識,確定責任內容,“兩個責任”簽字背書實現了全覆蓋。
堅持以點題約談壓責任落實。分3批次就全面落實黨委主體責任點題約談三縣市、三區、州直和黨組織關系在地方的中央和省屬駐州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強調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下決心把本單位的突出問題解決好,持續釋放從嚴執紀的信號,管好“關鍵少數”。分4批次就全面落實紀委監督責任點題約談三縣市、區紀委和中央、省屬、州直部門(單位)紀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強調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細做深“三轉”,明確履職邊界,做實監督責任。
堅持以考責述責促責任歸位。制定了《西雙版納州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的實施意見》,從2014年至今,全州649名各級黨政班子主要負責人分別在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會上進行了述廉,2669名各級黨政班子成員提交書面述廉,抽取了90名黨政主要領導在年度紀委全會上述廉。分批次組織主體責任專題研討班,對州直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了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專題培訓,并實行定期報告制度;各級黨委(黨組)、紀委定期向上級黨委(黨組)和紀委報告了履行“兩個責任”的情況。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全州661名縣處級、2190名科級領導干部報告了個人有關事項。
堅持以監督追責查責任不為。切實加強對“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從嚴責任追究。對“四風”問題突出,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案件的部門(單位),初步推行“一案雙查”,既追究主體責任,也追究監督責任。對違反“兩個責任”的3名領導干部進行了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