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進“兩個責任”落實過程中,劍川縣緊盯“一把手”不放松,采取廉政黨課促學、述廉述責促動、警示教育促醒、約談提醒促正、權力制約促規等措施,確保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廉政課堂促“學”。實行鄉鎮和縣直部門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講廉政黨課制度,每半年開展一次,并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縣級領導帶頭講廉政黨課,促使“一把手”加強廉政知識學習。同時,縣委黨校每年舉辦2期專題培訓,縣委組織部每年開展2次集中授課活動,在理論中心組學習活動、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集中學習活動中融入廉政內容,在廣泛深入的學習中不斷強化領導干部廉政觀念。
述廉述責促“動”。每年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進行一次檢閱,指定部分鄉鎮、縣直部門黨政“一把手”向縣紀委全會述廉述責,述廉中,由縣紀委委員質詢提問,述廉對象現場作答。委員所提問題既有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也有當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既有本部門干部作風的不良表現,也有下一步的整改措施,讓述廉對象找準了著力點,為一下步的工作明確了方向。今年有30名黨政“一把手”進行了述廉述責。
警示教育促“醒”。采取參觀警示教育基地、觀看警示教育影片、讀警示案例、典型案件通報等形式,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促使“一把手”明底線、知敬畏、受警醒。先后組織32名縣處級干部和全縣200余名正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到大理州警示教育基地進行警示教育;編印《劍川縣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警示錄》供黨員干部學習。同時,每年組織一次全縣性的警示觀影活動;每年紀委全會上對當年查處的典型案例進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時刻敲響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警鐘。
約談提醒促“正”。出臺《劍川縣黨員干部勤政廉政談話制度》,分層分類開展廉政談話,縣委書記、縣長分別與副處級以上領導、8個鄉鎮黨委書記,縣紀委書記對鄉鎮黨政主要領導,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與班子成員,鄉鎮紀委書記與村(社區)干部開展勤政廉政談話,督促責任落實,對存在的苗頭性問題和錯誤,提前打招呼,把踩到紀律底線的黨員干部拉回正軌。今年,縣紀委領導班子約談下級黨委、紀委主要負責人32人次,任前集體約談2批17人,誡勉約談5名黨政“一把手”。
權力制約促“規”。制定《劍川縣機關單位和部門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劍川縣推行黨政部門權力清單制度實施方案》,對黨政“一把手”進行清權、確權、限權;堅持“三重一大”事項集體討論決定和主要負責人“三重一大”事項末位表態制度,相關制度規定的出臺實施,進一步厘清了領導干部的崗位職責,保證了各級各部門議事決策、選人用人、財務管理、物資采購、工程項目等重大決策科學化、民主化,促使“一把手”規范透明用權、按規矩辦事。 (李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