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此存照,過幾年再來,希望水更干凈清澈。”習近平總書記語重心長地叮囑,給大理州黨委、政府立下了洱海保護的軍令狀。
“大理市紀委監察局對喜洲鎮桃源村村民違法建房相關責任人予以紀律審查……”。2015年9月30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紀委監察局發布案件查處消息。
“村民違規建房,在以前,也就是拆除違規建筑了事,怎么可能被追究監管不力的責任?”大理市喜洲鎮相關的7名領導和干部怎么都沒想到,因為村民違反洱海保護規定違規建房,自己會被立案查處。
近年來,大理市遵循“依法治海”思路,傾全市之力深入開展保護高原明珠——洱海的各項工作,紀檢監察機關牽頭督促責任部門,依法治理違規建筑產生污染物造成洱海水污染的治“違”工作,對洱海流域保護區內私搭亂建進行強制拆除、亂排亂放污染物口進行封堵,花大力氣拆了許多違規房,封住了許多排污口,但因監督治理手段單一,未取得治本之效,總是管好了這片,違法違規行為又在另外的地方發生。
2014年以來,大理市針對當前在洱海保護治理中由于部分干部履職不到位,導致洱海周邊私搭亂建、污水偷排亂排現象時有發生這一突出問題,突出監督主業,完善機制,嚴肅紀律,“劃紅線”保護治理洱海見成效。與此同時,根據《大理州洱海保護管理條例》和《大理州海西保護條例》,加大依法治“違”力度,制定出臺了嚴禁在洱海湖濱帶保護管理范圍內審批宅基地、嚴格審批農村住房建設用地、嚴格控制村莊建設范圍、嚴禁超村莊規劃范圍建設、嚴禁超標準用地的“五嚴”規定,劃出洱海保護“紅杠杠”,堅持標本兼治、注重治本的原則,盯住“不為”鎮村組干部,通過嚴明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責任追究等舉措,堅決查處越過洱海保護規定“紅線”的人,推動洱海保護工作從依法治“違”轉向既依法治“違”又依法治“人”的軌道上來,有效遏止各種違法違紀行為的產生。自今年4月開展洱海保護治理“為官不為”專項整治工作以來,大理市紀委監察局共開展專項督促檢查206次,發現并責令整改問題86個,并對147名“不為官”打“板子”,其中開展約談106人、問責37人、黨紀處分4人。
洱源縣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省委李紀恒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為統領,堅持把洱海流域保護治理當作首要工作和第一政績抓緊抓好。全縣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州、縣黨委政府關于洱海流域保護治理工作意見和網格化管理責任制實施方案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強化責任督導,力促洱海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治理責任落實到位。今年以來,全縣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監督檢查57次,發現問題41個。對網格化管理責任制工作落實不力的19名責任人進行了約談,對1人進行了問責。
圍繞洱海保護,讓洱海水更清澈,大理州紀委監察局立足紀檢監察工作實際,將監督責任體現和貫穿于洱海保護治理工作中,把握職能定位,從嚴監督執紀,確保習近平總書記和省委書記李紀恒對洱海保護重要指示精神落地生根。制定出臺《大理州洱海流域保護治理責任追究辦法》、《大理州紀檢監察機關洱海流域保護治理監督檢查辦法》和《大理州領導干部“為官不為”責任追究辦法》,建立洱海流域保護治理聯合監督和信息共享機制、跟蹤問效機制、監督臺賬制度、“為官不為”線索移送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將洱海流域保護治理作為“為官不為”專項整治的突破口和切入點,州、縣市紀檢監察機關累計開展監督檢查、明察暗訪289次,發現問題155個,下達交辦督辦通知26份,整改完成109個;約談監管不力、責任不落實的領導干部125人,問責38人,給予黨政紀處分4人,停職處理2人,立案調查16人。對在洱海流域環境整治工作中失職瀆職的7名責任人予以立案審查并公開曝光。 (鄒 陽 楊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