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圍繞建立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德宏州制定出臺《德宏州推行州縣鄉三級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將各級政府部門行使的各項行政職權及其設定依據、行使主體、運行流程、對應的責任等,以清單形式明確列示出來,向社會公布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接受社會監督。
梳理行政職權。《工作方案》要求各責任單位要對照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三定”規定,認真分析是否全面正確高效地履行法定職責,是否存在職權“越位”、“缺位”、權責脫節和職能交叉,是否存在履職方式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的需要等情況,按程序對現有行政職權逐項提出保留、取消、轉移、下放、調整的初步處理意見。
確定權責清單。各責任單位結合不同行政職權的工作任務和職責任務,在建立權力清單的同時,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逐一厘清與行政職權相對應的責任事項,明確責任主體,通過列明與行政職權對應的追責依據,在權力清單的基礎上建立責任清單,健全問責機制,違法違規行使或不當行使行政職權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公開權責清單。各級各部門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經審定后,將在本級政府門戶網站、機構編制網站和各部門門戶網站的顯著位置向社會公布,同時公布監督舉報方式和聯系電話。各級各部門按照公布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流程圖運行行政職權,逐步納入網上運行平臺管理,根據運行情況實施動態調整。
建立網上平臺。將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中的行政職權及其運行流程圖納入行政審批網上服務平臺運行,大力推進網上辦理,明確辦結時限,公開辦理過程,及時反饋辦理結果,促進顯性權力規范化、隱性權力公開化,確保公權公用、規范運行、陽光操作,降低行政成本,進一步提高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