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近日,蒙自市印發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實施細則》,強調各級紀委主要負責人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紀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履行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承擔相應領導責任。
該細則共五個章節,以“履行監督責任,應當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依紀監督、嚴格監督,權責一致、懲教結合”為原則,將監督責任內容細化為“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落實情況;監督檢查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組織紀律等執行情況;監督檢查作風建設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紀律審查工作情況;黨紀黨規規定的其他監督責任”等六方面,并對保障措施、責任追究做出了明確規定。
細則適用于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其派駐(出)機構。市委和市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機構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