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在貫徹落實省委九屆十一次全會精神中,緊緊圍繞全面從嚴治黨主線,聚焦“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主題,從思想教育從嚴、正風反腐從嚴、干部管理從嚴、制度要求從嚴、責任落實從嚴五個方面入手,努力建設忠誠干凈擔當高素質干部隊伍,為怒江實現跨越發展,全面同步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突出思想教育從嚴。近年來,怒江州著力在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提升黨員干部思想政治素質方面下功夫。一是組織開展了系列學習培訓。十八大以來,按照分級、分塊負責的原則,州紀委、州委組織部、州委宣傳部、州直機關工委、各縣、各鄉(鎮)對各級黨員干部進行了十八大精神、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全覆蓋培訓,共舉辦培訓120余期,培訓1.65萬余人次。以教育部派出各大高校赴滇西邊境山區扶貧掛職幫扶怒江等優勢為依托,積極開展領導干部能力素質提升培訓。二是深入開展“學黨章”活動,紀律教育經常化。2014年以來,為全州黨員干部配發《黨章》,做到人手一冊;州委班子成員帶頭上黨課,督促各級黨委(黨組)書記深入縣鄉村上專題黨課316場次;參加黨校專題培訓1154人次;3899名副科以上領導干部通過黨章和廉政知識“每年一測”。三是采用“走出去”和“引進來”相結合的方式,積極構建“大培訓、大教育”的培訓工作格局。2014年以來,邀請上海交大、西南財大和省委黨校、省社科院專家到怒江舉辦專題知識講座16期22講,共培訓5000余人次,選送干部外出培訓2000余人次。四是加強學風建設,廣泛開展培訓需求調研和教學質量評估。制定出臺了《關于在全州干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怒江州干部教育培訓組織調訓管理制度》、《怒江州干部掛職鍛煉工作暫行辦法》,推進怒江州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科學化、規范化。五是以高德榮同志為標桿,扎實開展“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在認真抓好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專題教育必學材料以及黨章黨紀學習的基礎上,還編印了《媒體眼中的老縣長》、《黨員干部的旗幟—高德榮》、《老高的心里話》等學習資料共5000多冊,做到了每個黨組織1冊、全州處級以上干部人手1冊。縣處級以上領導班子帶頭學習高德榮先進事跡208次,開展研討102次,集中學習123次。
突出正風反腐從嚴。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堅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明紀律,端正風氣,嚴懲腐敗,推動黨員干部干凈干事。一是嚴格規范黨內政治生活。貫徹嚴肅認真開展黨內政治生活的要求,堅持發揚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堅持民主集中制、批評與自我批評等優良傳統,切實解決好黨內政治生活不經常、不嚴肅、不認真的問題。堅持和完善領導班子成員參加雙重組織生活、“三會一課”、黨性分析和民主評議等制度,確保黨內政治生活的嚴肅性。今年以來,州委常委班子成員已約談56個單位責任人,并責令限期整改,72名提拔交流干部先“談廉”后上崗,對86名處級干部在提名考察、評先評優前進行了廉政審查。二是馳而不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逢節必令、明查暗查經常化,開展31批次明查暗訪和專項檢查,現場糾正違反工作紀律行為823人次,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66件,處理68人,先后分4批對73起典型問題進行通報曝光。三是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加大紀律審查力度,對腐敗問題發現一個,堅決查處一個。今年以來,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105件,初步核實線索68件,立案52件,給予黨政紀處理43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人。其中,黨紀處分36人,政紀處分23人,雙重處分16人;縣處級干部3人,鄉科級干部15人。四是深化專項整治。持續深入開展“庸懶散奢驕”、國家公職人員違法占地等五個專項整治行動和“六個嚴禁”專項整治,清理整治在職不在崗人員72人,清查國家公職人員違法違規占地建房399宗,責令停止違規礦產開發971項,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242起。清退外借企業車輛44輛、騰退辦公用房8000多平方米;全面取消“云Q99專段號牌”,全州公務用車統一粘貼標識。4813名副科以上干部簽訂了《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承諾書》、484個單位作出不用公款收送“紅包”承諾。五是強化監督問責,整治“為官不為”。去年以來,圍繞重點項目建設、重大工程、重點工作進行有效監督檢查,先后對怒江通達橋環線、獨龍江公路高黎貢山隧道等102個重點建設項目,跟進監督檢查681次,督促主責部門整改879項,提出監察建議并整改落實到位48項,發現問題線索并立案查處7件,6個單位及72名領導干部被問責。開展了2輪共19個部門的巡查,對131名處級干部進行廉政測評和談心談話。
突出干部管理從嚴。一是著力突出三個導向。認真貫徹執行黨管干部原則,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按照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和“三嚴三實”要求,著力突出忠誠干凈擔當、不讓老實人吃虧、從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干部的選人用人導向,真正把政治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風過得硬、群眾信得過的干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二是從嚴把好選人用人關。各級黨委(黨組)認真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領導和把關責任,組織(人事)部門承擔具體責任,紀檢監察機關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監督檢查,從嚴把好選人用人的“群眾關、廉潔關、程序關、紀律關、任職關”五個關口。三是積極穩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斷改進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等方式方法,切實糾正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齡取人等問題。堅持實名制推薦干部的做法,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干部初始提名制度,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優化干部考核辦法,完善干部使用決策程序。加強少數民族干部、婦女干部和黨外干部培養選拔工作,合理使用各年齡段干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對長期在同一崗位任職的干部進行交流。
突出制度要求從嚴。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圍繞從嚴管理干部,健全完善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辦法,制定出臺了《怒江州縣處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辦法(試行)》,為非領導職務干部發揮作用創造條件、搭建平臺;制定出臺了《怒江州領導班子和干部巡察辦法(試行)》,著力解決考核手段單一、考核方法不完善、考核標準不規范的問題,變單一的提拔補缺考察為日常巡察;制定出臺了《怒江州縣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和《怒江州州直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合理制定目標任務和建立科學的指標體系,完善考核評價激勵保障制度;積極探索從嚴從實監督管理干部的相關機制和辦法,營造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導向,切實杜絕干部工作重提拔忽監督輕管理的現象發生。堅持用制度規范黨員行為,維護黨內秩序,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有序發展,制定了《黨建工作三年規劃》、《關于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意見》、《黨員活動日制度》、《村(社區)干部值班制度》、《黨員黨性定期分析評議制度》等一批制度。
突出責任落實從嚴。一是強責任。制定出臺《怒江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列出黨委28項主體責任和紀委22項監督責任和17種責任追究情形的“責任清單”。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把黨建工作列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內容,落實“一崗雙責”職責,進一步明確基層黨委(黨組)書記為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黨委(黨組)班子成員為集體責任人,分管副書記為直接責任人,組織員、專職黨務工作者為具體責任人。二是建體系。建立州委、縣委、基層黨委、黨支部四級黨建工作責任體系,形成了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促一級的工作格局。堅持把黨建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放到同等位置來抓,州委與縣委、部門黨組(黨委),縣委和部門黨組(黨委)與下屬黨支部(黨總支)層層簽訂《黨建目標管理責任書》,使黨建工作由“軟任務”變成“硬指標”。三是重考核。結合每年的州委黨建考核驗收標準和黨建工作要點,將《黨建目標管理責任書》考核內容進行分解、細化、量化,對每項指標都明確數量要求、質量標準和評分細則,形成了完整嚴密的目標考核體系,實行半年一督查、年終一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