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公車只為公務服務,工作8小時外公車一律按規定停放在縣委大院,沒有工作任務堅決不允許動車。“這是施甸縣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強化對公車管理、嚴禁公車私用的一項重點工作。成立了由縣紀委監察局、縣公車管理辦公室及相關單位主要領導組成的公車管理使用工作領導小組,采取有效措施,以落實責任保障公車只服務于公務。
加強公車使用管理。全縣各鄉鎮各部門都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公車管理制度,對公車的停放、使用、維修等都做了具體規定。要求使用公車一律必須經分管領導簽批,由駕駛員填寫派車單、記錄表,詳細記錄包括時間、地點、里程數、耗油量等在內的顯示數據,做到“一車一事一單”都有跡可查。
粘貼公車管理標識。全縣99個單位所有公務用車全部強制粘貼公車管理標識,讓所有公車亮明身份,群眾一旦發現公車私用或領導私駕公車等情況可以按照標識上的舉報電話、舉報郵箱等進行舉報,“公車私用”現象無所遁形。
落實公車改革制度。按照中央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總體要求,根據省委辦、省政府辦下發的《云南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施甸實際,認真分析研究公務用車改革方案,在保障公務出行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及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從嚴保留公務用車,妥善安置司勤人員,公開處置取消的公務用車,加快實現全縣公務用車數量大幅壓減,行政成本明顯降低,公務出行便捷可靠,交通費用節約可控,車輛管理規范透明,公務交通補貼適度合理,監督制約切實有力,監管問責嚴格有效,符合施甸縣情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
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堅決查處超標準超編制配車、私自損毀公務用車管理標識、公車私落、公車私用、公車私駕、公車浪費、公車亂停亂放等違紀行為。兩年來,全縣累計開展明察暗訪達50次,專項督查2次,對6輛未按規定粘貼公車管理標識的6名責任人和1名公車私用當事人進行了嚴肅處理,對1名責任領導給予了黨紀處分。并對查處的情況采取全縣范圍內印發通報文件、責令涉及單位召開干部職工會議通報,以及在縣紀委監察局網站發布查處情況等方式進行大范圍通報曝光,達到了懲處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常提醒、多警示。每逢節點,施甸縣都通過“施甸手機快訊”短信平臺向3000多名黨員干部、群眾發布嚴禁公車私用等提醒信息,兩年來累計發布44條次。同時,對中央、省、市各級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通報文件采取轉發、在縣紀委監察局網站轉載、微信平臺發布等方式進行及時傳達學習,讓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堅守底線、不踩紅線。
通過上述措施的有效實施,全縣干部群眾普遍感受到,飯店、住宅區、娛樂場所等停放公車的情況少了,機關單位的駕駛員下班后走路鍛煉或陪家人、朋友的情況多了,工作8小時外各鄉鎮各部門的公車都按規定停放到指定地點。(嚴琰 趙貴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