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縣委的要求,我向縣紀委十二屆常委會報告個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和遵守廉潔從政規定等方面的情況,請予評議。”9月29日,丘北縣率先在全州開展領導干部向紀委常委會述廉,并首次安排股所級干部在會上作述廉報告。當天共有42名領導干部向縣紀委常委會進行述廉,其中股所級干部32人。
述廉現場“曬賬本”
“與單位3位同事共用一間辦公室,人均8.5平方米,辦公面積未超標。”
“個人收入靠工資,2005年自建房屋一幢,總金額28萬,老人資助10萬,貸款18萬。” ……
各述廉對象在述廉會議上紛紛曬出“賬本”,接受監督。按照《丘北縣黨政領導班子負責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重要崗位股所級干部述廉的實施意見》要求,述廉對象向縣紀委常委會述廉與向縣紀委全委會述廉的標準不降、內容不減、紀扣不松、程序不改。述廉對象需經過述廉本人作報告、紀委委員現場問、述廉人員認真答、與會人員作測評等多個“關口”,方可“過關”。
現場問答“擠水分”
“作為股長,在平常的工作中,你是如何來抓黨風廉政建設的?”
“你對醫生開設虛假處方、套取新農合資金是如何監督管理的?”
“作為辦公室負責人,你是否會利用職務便利宴請親朋好友,或接收煙酒等禮品?”……
會上,各紀委委員拋出一個個指向性、針對性、實用性強的問題,有時在一個問題上,述廉對象甚至會被追問多次。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一名干部在回答抓黨風廉政建設問題時,提到發放廉政短信作提醒的做法,被現場追問。“發了幾期、你發的嗎?”“節前發的,由辦公室統一制作發給各領導干部。”述廉對象回答。
一連貫的追問讓述廉對象真正感受到了工作中“實”字的分量。如果問題答不上,該述廉對象的問題回答環節就被提問者給予“回答不滿意”的評述。“股所級干部向縣紀委常委會述廉,就是要通過干部述廉、委員質廉,將務實作風傳遞到第一線,促使各級各部門在黨風廉政建設上真抓實干,出實招、干實事、求實效。”縣委常委、紀委書記認為這是開展此項工作的目的。
民主測評“分量足”
述廉會議安排縣紀委監察局副局長和委局各室、派出工委負責人及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部分領導列席,并作民主測評。民主測評按照述廉內容分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執行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執行改進作風規定等五大項,總分100分。
按照規定,向縣紀委常委會述廉及民主測評情況記入述廉對象本人廉政檔案,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和選拔使用的重要依據。述廉對象民主測評結果平均分值低于70分(含)的,還將由縣紀委(監察局)會同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對其進行提醒談話或誡勉談話,述廉對象須作出書面說明并限期整改,當年不得參加評先選優。對存在的突出問題不認真整改,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
“沒想到這次述廉這么實,被提問時感覺‘如芒在背’,同時也找到了許多自身存在的不足與差距,收獲很大。”述廉結束后,一位參加述廉的股長深有感觸地說道。
“其實,對干部要求嚴、要求實,恰是對干部的愛,是對干部的保護。”希望通過這種形式,增強領導干部的廉政意識,筑牢思想防線。(王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