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南澗縣各級各部門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多種方式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到行動上。
簽:簽訂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書。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分管領導和股、所、站、室等負責人,層層簽訂主體責任書,明確各級領導干部是分管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督促領導干部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每年召開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聽取、研究分管聯系部門和本單位本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講:領導干部講一次廉政黨課。領導干部每年在分管領域、本單位本部門講一次廉政黨課,不斷加強對分管部門領導、干部職工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增強領導干部職工的廉政意識和法紀意識。
警:組織干部職工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縣內發生貪腐典型案例,建成縣級警示教育中心。各級各部門組織干部職工分期分批到警示教育中心開展警示教育活動,用身邊人身邊事警示教育干部職工,進一步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談:逐級開展廉政提醒談話。結合工作實際,縣鄉紀委書記與同級領導班子成員、縣委政府領導對分管聯系部門領導,單位部門主要領導與副職,部門分管領導與股、所、站、室負責人逐級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提醒不犯錯誤的黨員干部,教育挽救犯小錯誤的黨員干部。
亮:公開亮權力,公開亮經費、公車亮身份。實行權力清單制度和“三公”經費公開制度,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全面公開各級各部門的權力清單及權力運行程序、“三公”經費開支情況,進一步提高各單位各部門權力運行和“三公”經費透明度,公務用車全部粘貼公車標識,亮明公車身份,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查:積極開展相關工作自檢自查。各級各部門積極主動開展“為官不為”、“六個嚴禁”等自檢自查工作,著力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難點問題。結合各自部門實際,采取領導帶隊,輪流督查或隨機督查等形式積極開展部門內部作風督查,發揮主體作用,做到嚴肅紀律,敢抓敢管,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
究:嚴肅責任追究。充分運用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結果,對主體責任不落實、落實不到位,不抓不管導致紀律松弛、“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或發現問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或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的單位和部門,一律追究相應的責任,做到“有責必問,有錯必糾”,以嚴肅有力的責任追究督促主體責任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