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縣強化措施,以明責、談責、述責、亮責四措施,切實讓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做到聚焦主業,落實“三轉”,切實把紀律規矩立起來、嚴起來。
強化學習明責任。以縣紀委常委會專題學習,縣紀委書記親自領學、例會學、短信提醒學、專題培訓學等形式,全縣紀檢監察干部深入學習云南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規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學思踐悟”欄目關于落實監督責任的文章和各級紀委關于落實監督責任不力被追責的典型案例通報,讓紀委(紀檢組)、派出紀工委及每一名紀檢監察干部明白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是分內之責、應盡之責,監督責任落實不好要嚴肅追責,從而讓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不敢馬虎、不敢掉以輕心。
網站公開談責任。在昌寧縣紀委監察局網站設置“落實兩個責任”專欄,要求鄉鎮紀委書記、縣直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各派出紀工委書記談自身對監督責任的認識和落實監督責任采取的措施辦法,從而進一步強化對落實監督責任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截止目前,該縣從縣紀委書記帶頭,全縣紀檢監察系統負責人已全部在網站上公開談責任。
定期匯報述責任。嚴格落實下級紀委(紀檢組)定期向上一級紀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及紀檢監察機關主要負責人向上級紀委常委會述責述廉制度。7月22日,該縣召開2015年紀檢監察系統負責人述責述廉會議, 10名鄉鎮紀委書記、8名縣直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作了述責述廉,加上2014年已述責述廉的,實現了紀檢監察系統負責人向縣紀委常委會述責述廉全覆蓋。同時,13個鄉鎮紀委和13個縣直紀委(紀檢組)書面匯報了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
強化公開亮責任。要求縣紀委監察局各室、各紀工委每月必須上報3條以上關于落實監督責任情況的工作信息,各鄉鎮紀委、縣直紀委(紀檢組)每月必須上報2條以上關于落實監督責任情況的工作信息,把信息上報情況納入紀委監察局年終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并及時在該縣紀委監察局網站上進行公開發布,檢驗監督責任落實情況,達到縱向比,橫向超的比學趕超氛圍,提高落實監督責任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同時,讓人民群眾和廣大黨員干部一點網站就能掌握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監督責任是否落實,監督責任是否到位一目了然,自覺接受干部群眾監督。( 曾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