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保山市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省委九屆十一次全會和省紀委九屆五次、六次全會精神,以各級全會精神做引領,以抓好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和干部執政能力建設相結合,認真落實干部“忠誠、干凈、擔當”的三點要求,今年以來已培訓干部4480人,查處違法違紀問題899件。
“保山市始終堅持把正確用人導向作為從源頭上營造風清氣正良好政治生態的治本之策。”中共保山市委副書記劉剛介紹,按照“好干部”標準和“三嚴三實”要求,用好的作風選作風好的人,突出忠誠干凈擔當、“不讓老實人吃虧”和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干部的用人導向,“五湖四海”選干部,不拘一格用干部,從嚴從實管干部。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相關規定。
保山圍繞“五基地一中心”建設和“在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中先行先試,走在前列”的要求,與云南民族大學合作,選派外語專業畢業的在職人員到緬甸、印度舉辦為期1或2年的緬甸語、印地語培訓班,為保山沿邊開放培養外語外事人才。多形式加大干部培訓量,上半年舉辦培訓班22期,培訓干部4480人。將楊善洲干部學院、龍陵松山干部教育培訓基地、騰沖滇西抗戰紀念館建設成為干部教育培訓體系的重要載體。
在抓好“六個嚴禁”及作風建設專項整治的同時,重點整治“為官不為”、不會擔當、不敢擔當;干部作風不實、部分干部玩風濃、遵章守紀不嚴;服務意識不強、事難辦、效率低三方面突出問題,出臺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工作的指導意見》和5個綜合考核評價辦法,多措并舉向“為官不為”亮劍,受理并辦結舉報6件次,保持了對“為官不為”嚴格問責的高壓態勢。
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嚴肅查處各類違紀違法案件。十八大以來,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415件(次),處置反映問題線索899件,立案445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82人。加大問責力度,對全市年度重大項目開展隨機抽查和專項巡查,對31名不認真履行職責,導致項目進度慢、落實差的責任人給予嚴肅追責,督促解決項目建設問題307個。
十八大以來保山市共查辦貪污賄賂案件145件184人
十八大以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嚴肅查處了一批違紀違法案件,為保山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紀律保障。
信訪方面:共接受信訪舉報1415件(次)
十八大以來,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415件(次)。
其中,檢舉控告類986件(次);紀檢監察機關業務范圍外(涉法涉訴、征地拆遷、環境保護、勞動保障等)402件(次);無實質內容的信訪舉報27件。
署名舉報116件(次),重復信訪舉報17件(次)。
紀律審查情況:處置反映問題線索899件
十八大以來,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反映問題線索899件,立案445件。
其中,違反政治紀律類3件,違反組織人事紀律類7件,違反廉潔自律規定類27件,貪污賄賂類127件,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類9件,違反財經紀律類34件,失職瀆職類62件,侵犯黨員權利公民權利類15件,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類13件,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類140件,其他違紀行為類8件。涉及縣處級15件,鄉科級105件,一般干部66件,其他人員259件。
共審結426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82人(受黨紀政紀雙重處分52人)。
其中,受黨紀處分382人,分別開除黨籍179人,留黨察看30人,撤銷黨內職務16人,嚴重警告76人,警告81人;受政紀處分152人,分別開除38人,撤職17人,降級24人,記大過11人,記過29人,警告33人。通過執紀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331.66萬元。
查辦職務犯罪工作情況:共查辦貪污賄賂案件145件184人
十八大以來,保山市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共查辦貪污賄賂案件145件184人,同比件數下降5.8%,人數上升15.7%。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32件39人。
下一步,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落實中央紀委、省紀委和市委的決策部署,聚焦主業主責,持續深化“三轉”,切實擔負起黨章賦予的職責,推進“兩個責任”落實,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抓早抓小,對違紀行為動輒則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