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召開會議,傳達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精神,審議《昆明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規則(試行)》及《昆明市關于在查辦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實施辦法》。
會議強調,準確把握反腐敗斗爭形勢,切實擔當起抓好反腐敗斗爭的政治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切實發揮好反腐敗協調小組的職能作用;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堅定不移地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引向深入,為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各項事業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保障。
會議要求,全市各執紀執法機關要強化協作意識,努力形成反腐敗工作的強大合力。要整合案件線索,按照先橫后縱的原則,向有管轄權的本地區同級相關機關通報和移送案件線索。同時,凡發現涉及縣處級干部的重大違紀線索要及時通過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向市委報告。要整合辦案力量,在查辦重大復雜案件時,根據需要從各執紀執法單位抽調人員參與辦案,充分發揮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計部門的職能優勢,變單兵作戰為聯合作戰。要提高辦案效率,轉變政績觀,防止查辦案件中貪大求全,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縮短辦案時間,堅持快查快處,快審快移,把違反紀律的主要問題查清后,達到移送條件的盡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要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嚴格按照辦案程序和有關規定依紀依法開展案件調查,絕不允許出現違反辦案程序、超越辦案權限等問題,堅決守住辦案安全底線,確保安全文明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