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麗江市古城區突出抓早抓小,通過“五防舉措”將紀律規矩挺在前面。
嚴明紀律防亂為。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出臺了《麗江市古城區作風建設十嚴禁》,明確提出“嚴禁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十條鐵規,成為領導干部改進工作作風,狠剎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的十條紅線,有效防止了黨員領導干部對作風建設工作的亂議論、亂猜測。實行領導干部外出報備制度,部門主要領導出區必須經區委政府領導審批,方便掌握部門領導行蹤。2015年9月,區紀委要求部門副科以上領導班子實行出勤月報制度,由派出紀工委進行復核抽查,嚴管領導干部“在位不在崗”等行為。通過立規矩、講紀律,全區黨員領導干部政治自覺性得到提高,有力的維護區委政府的權威。
管住公車防亂跑。為遏制車輪上的腐敗,2013年,古城區率先在全區公務用車上噴涂“古城區公務用車”標識和監督舉報電話,公車監督由紀委專門監督變成全社會共同監督。在此基礎上,2014年全區啟用“位置通”(GPS)平臺對公車進行全天候監督管理,做到對公務用車停放位置、運行軌跡、運行時間等可以進行準確定位和掌握。2015年,在要求全區所有公務用車在節假日停回單位停車場的基礎上,規定所有公務用車無論有無專職駕駛員,周末必須統一停回單位停車場。通過對出差、檢修、報廢、更新、公務接待等特殊事項報備區紀委的日常監管和節假日不定期抽查,違反管理規定約談等制度的執行,及時了解情況,掌握車輛使用動向,有效的遏制了車輪上的腐敗。
盯緊資金防亂花。結合財政體制改革,清理規范各單位基本賬戶,嚴查小金庫、賬外賬。對閑置建設項目資金進行統一集中管理,提高財政資金利用率。修訂下鄉補助發放和差旅費報銷、接待等制度,所有費用報銷只能通過單位公務卡進行,實現了每一筆資金使用有據可查,有效杜絕了亂報賬、亂接待、亂發津補貼等違反財經紀律等問題。規范和減少單位使用現金,規定各單位3萬元以上現金提取必須報財政審批后才能取現,解決了大額現金支出難監管的難題。大力推行領導干部“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主要領導不再直接分管財務、工程建設及采購、人事安排等工作,實現了領導班子間合理分權、相互監督。設立單位財經監督小組,實行不定期督查單位各項資金支出,保障了一般職工對單位資金管理使用的知情權、監督權。
規范權力防亂用。在精簡行政審批程序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領導權力運行,明確公布單位內外權力運行圖,實現讓黨員領導干部依規依法辦事;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防止主要領導個人獨斷專行;推行實行領導末位表態發言和會議記錄參會人簽字制度,實現議事提前不定論調、民主討論協商;實行重大工作聽證制度,對涉及國計民生的項目組織聽證,防止提前運作搞變通;實行公共資源統一進場交易,實現了房建、水利、交通、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政府采購、土地招拍掛都統一場內統一交易、集中監管。
創新監督防漏網。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古城區紀委監察局切實擔當起監督責任,創新督查方式對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有效監督。通過節日前打招呼、發文件,重申節日規定等,三令五申重申黨的組織紀律和組織規定,做到先交代后不亂。通過重點督查,交叉檢查等方式,檢查紀律和制度執行。從以前僅是節假日組織督查延伸開展不定期督查,實現督查常態化、管理無縫化。采取不定期抽查,隨機抽簽決定督查單位等方式,對做表面文章,應付檢查的單位給予下馬威,發現一個懲處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