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在201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發現部分責任單位在黨委(黨組)履行集體責任、主要負責人抓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履行“一崗雙責”、制度落實以及干部教育監督管理等五個方面存在不到位問題。市紀委市監察局堅持問題導向,采取四項有力措施,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實在在成效。
進行工作約談,責令限期整改。約談201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考核評定為基本合格的7個責任單位黨政主要領導以及負有監督責任的紀委(紀工委)書記,嚴肅通報了檢查考核發現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被約談對象自我檢討到位,剖析問題深入,提出了具體整改措施。
組織復查驗收,確保整改到位。6月中下旬,市紀委組織對7個基本合格責任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7個責任單位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履行“一崗雙責”、制度落實、述廉述責等方面需要整改的45個突出問題已基本整改落實到位。
強化日常督查,鞏固整改成效。由市紀委各派出紀工委跟蹤督促各責任單位對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并在此基礎上,于6月底對全市75個責任單位進行了一次全面督查,強化跟蹤問效,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加快建章立制,深化整改成果。結合臨滄實際,出臺了《市委常委領導班子2015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市紀委市監察局紀檢監察室監督執紀問責總承包工作辦法(試行)》《市紀委臨滄市監察局作風建設明察暗訪常態化工作辦法(試行)》,進一步充實完善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