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民生資金監管,確保中央、省、州、市保障改善民生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芒市采取五項舉措加強民生資金監管工作。
定部門,保證監管不重不漏。按《關于做好云南省民生資金監管平臺相關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民生資金監管平臺管理使用暫行辦法》要求,結合全市實際將涉及民生資金的財政、民政、教育等43個部門納入民生資金平臺監管范圍,通過部門申請以及認真的摸底調查,取消了2個確實沒有民生資金往來的部門的平臺監管。
抓培訓,保證平臺操作質量。為提高平臺監管人員和業務人員的平臺操作水平,在省民生資金平臺開發公司培訓的基礎上,芒市再次對全市43個部門的86名監管人員和業務人員進行了為期2天的平臺操作現場測試培訓,平常工作中各部門在進行監管人員和業務人員更換時做到了“老手”培訓“新手”,或者部門新接手人員直接到市紀委接受手把手的培訓,為平臺正常運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定范圍,保證資金不留死角。將中央、省、州、市四級財政資金中,用于保障人民生活質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各類扶貧、救災、社保(含五險一金)、教育補助、強農惠農補助等涉及民生的30余類專項資金納入監管范圍,堅決不讓民生資金流于監管之外。
常檢查,保證資金落到實處。工作日內堅持天天登錄平臺,隨時關注資金動向和人員登錄情況,并定期不定期對全市41個部門資金拔付、轉拔及發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為確保資金安全,對民生項目公共部分的資金,要求部門按項目建設進度及時撥付到項目建設單位,對個人的補貼補助,要及時足額打入到享受對象的“一折通”中。工作中要求業務人員在資金到賬的7個工作日內,完成民生資金的發放及相關數據資料錄入等工作,并及時向社會公開民生資金發放情況,做到補貼補助類公開到戶到人,工程項目類公開到項目點,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的除外,保證了各項資金足額落到實處。
重考核,保證監管不流于形式。針對各項惠農政策不斷出臺、民生資金不斷增多、監管難度越來越大的實際,將民生資金監管平臺工作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內容之一。民生資金平臺操作、平臺預警監控及信息發布作為重點考核內容,從而確保民生資金監管平臺發揮真正效用。(李玉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