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以來,西盟縣委堅持把落實主體責任作為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牛鼻子”來抓,切實把主體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到行動上。
強化責任擔當。一是強化意識,擔當主體責任。縣委領導牢固樹立“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就是瀆職”的意識,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主動承擔“既掛帥又出征”的責任,與全縣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召開工作會、專題會等研究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和責任,切實推動主體責任的落實。2014年來,縣委召開9次常委會議,政府召開3 次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縣委書記堅決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認真落實“四個親自”要求,管好班子、帶好隊伍。今年年初,縣委書記專題向市紀委報告了近三年來主體責任貫徹落實情況,年中就我縣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接受了普洱電視臺專欄專題訪談。班子成員認真落實“一崗雙責”,根據分工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二是分解任務,細化主體責任。對黨風廉政建設各項目標任務進行細化實化具體化,層層分解,形成合力,推動各項目標任務落實。制定《西盟縣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方案》,將工作細化為5個方面主要內容、17個具體工作任務,分解到10個牽頭部門、47個協辦部門共同完成,進一步明確了任務,夯實了責任。
加強源頭治理。一是選好用好干部。堅持“德能勤績廉”標準,廉作為一票否決權,選拔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防止選人和用人上腐敗。二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風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下發了《縣級領導改進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具體規定》,認真開展作風專項整治,實行明察暗訪常態化,堅決糾正“四風”。2014年來,查處通報作風問題30起。三是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加大反腐倡廉學習宣傳教育,充分利用黨校開班培訓、縣電視臺展播廉政公益片、發送廉政短信、播放警示教育片和開展庭審警示教育等渠道,加強對領導干部理想信念、權力觀、政績觀和廉潔從政教育,筑牢黨員干部廉潔從政的思想防線。制定實施領導干部述廉、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等四項制度。深入推進廉政風險防控,不斷規范權力運行。四是著力解決群眾訴求。圍繞“錢去哪兒啦”這個主線,分期分批對農村征地補償資金、農村集體資金、農村低保金、農村救災救濟資金及其他強農惠農補貼資金進行監督檢查,強化對強農惠農資金的監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2015年監督檢查資金9千萬余元,查處涉農資金案件2起。
強化責任追究。一是完善考核體系。實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半年考核和年底考核制度,堅持縣委常委帶隊考核,并強化對考核結果運用,限責、限時進行整改。二是堅持廉政談話制度。從縣委自身做起,縣委書記與班子成員及下級黨政主要領導進行廉政提醒談話,抓早抓小“治未病”,防止小病釀成大錯。2014年來,縣委書記與班子成員開展廉政談話3次36人,對下級黨政主要領導開展廉政談話240人,上黨課2次。三是加大案件查辦力度。縣委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對腐敗問題敢于亮丑、敢于亮劍,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形成領導干部不想不能不敢腐的強大威懾。2014年來,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來電53件,立案22件25人,查辦案件力度明顯加大。
加大保障力度。一是強化執紀執法保障。縣委定期聽取紀檢監察工作匯報,積極主動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全力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加大案件查辦工作力度,為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工作撐腰壯膽,充分保證紀委行使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落實紀檢監察工作經費等后勤保障。2014年起,縣紀委監察局工作經費按照31100元/人的標準納入縣財政年度預算,縣、鄉(鎮)、村暢通群眾訴求“五級聯動”網絡費用全部列入縣財政年度預算。二是積極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機制創新。大力支持紀委推進“三轉”工作,讓紀檢監察機關從繁雜的事務中解脫出來,聚焦主責,回歸主業。強化辦案和內部管理監督力量,在全縣機構編制極其緊張的情況下,一次性給予協調增加行政編制11名,使縣紀委監察局編制從原來的20名增至31名,保證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中心任務,加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三是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注重對紀檢干部的培養、鍛煉和使用,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2014年來,交流提拔科級干部4名,調整充實鄉鎮紀檢干部9名。 (羅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