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川縣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州實施辦法,堅持一個節點一個節點抓,防止“四風”問題反彈。
“抓”制度。堅持鞏固和深化作風建設成果,出臺《劍川縣開展干部作風專項整治活動的工作方案》《劍川縣黨員干部勤政廉政談話制度》《劍川縣從嚴管理領導干部的六項制度》《劍川縣從嚴管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八個嚴禁》《劍川縣治理鄉鎮干部“走讀”的暫行規定》《劍川縣國家公職人員客事辦理規定》《劍川縣處級領導干部“五不準”報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規定,編密編緊制度籠子,切實構建起作風建設長效機制。
“早”預防。盯住春節、清明、五一等重要節點,以發文件通知、發電視公告、發手機短信等方式,重申紀律要求。堅持廉政教育常態化,不定期開展黨風黨紀黨規宣傳教育、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并將近年來查處的典型案件在縣紀委全會上進行通報,并適時將作風督查結果進行全縣通報,以身邊事警醒身邊人,筑牢黨員干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出臺廉政談話制度,分層逐級開展廉政提醒教育,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教育、早糾正,防止小問題演變為大問題。
“常”檢查。采取日常檢查、視頻督查和明察暗訪等方式,就各鄉鎮、縣直各部門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公款吃喝、公款送禮、公款旅游、公車私用、打牌賭博和大操大辦等問題,重點關注變換形式違紀的“隱身衣”問題,并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通報曝光,剎住了很多歪風。上半年共組織明察暗訪19次,監督檢查166個縣直單位、3個站所,督查鄉鎮40次、村組41次、公務用車212輛,走訪3個景區、1個商場、8家農家樂和9家餐館。
“嚴”問責。將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列為紀律審查的重點,堅持“一案雙查”,既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又嚴肅追究相關領導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同時,圍繞省委“六個嚴禁”和“為官不為”問題不定期開展專項督查,發現問題,及時查糾問責。今年以來分別對履職不力的6名干部進行問責;嚴肅查處違反黨政紀律案件9件,處分11人;對1起公車私用問題和1起失職瀆職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對工作不到位的1個單位,取消其評先評優資格。 (李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