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來,隴川縣切實把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做好份內事、擔好應盡責任,通過強化對作風建設有關規定的再學習、強化對制度管理執行情況的再梳理、強化對作風紀律落實情況的再督查,采取訂立責任清單、實行專項工作報告、領導干部述責述廉、嚴肅責任追責等多項措施,促進各級黨政部門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責任清單把責任落實到具體人身上。制定出臺《隴川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意見》,把各級黨政班子及其成員應承擔的主體責任內容細化為落實領導責任、選用干部責任、維護群眾利益責任、強化制約和監督責任、領導和支持查辦案件責任、示范表率責任等六個方面,并根據操作性強、突出主責、能見成效、便于考核的原則列出責任清單。如縣委班子成員的主體責任共分列出319項,然后依據各個常委的職責權限、分管行業、區域實際、近期工作目標等分配到常委個人;再如縣農業局6名黨政班子成員共開列主體責任清單114條。責任清單讓各級黨政班子及班子每個成員都清楚主體責任要做什么、怎么做,從而更加積極主動地把黨風廉政建設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自覺強化主責意識,并在日常工作中逐項推進落實。
向上級紀委專題報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縣直部門和鄉鎮黨委每年10月向縣紀委專題報告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報告本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干部作風建設情況、領導班子成員個人遵守《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等。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與追責并舉。按照《隴川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全縣61個縣直部門、10個鄉鎮(農場)、15個省州駐隴單位與縣委簽訂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各單位結合實際與所屬部門層層簽訂責任書,與干部職工簽訂“不吸毒保證書”、“不酒駕保證書”、“不賭博保證書”。各級黨政班子每年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少于兩次,縣紀委每年年中組織開展全縣懲防體系建設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半年督查,縣委每年年底組織開展懲防體系建設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考核。對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被評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單位、班子測評分值低于80分的單位,對其“一把手”進行誡勉談話,對連續兩年被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單位的領導班子負責人給予組織處理。今年以來,縣紀委已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力單位的主要領導誡勉談話5人次,對落實監督責任不力的派出紀工委、部門紀檢組負責人誡勉談話2人次,對違反治理庸懶散慢有關規定問責處理10人次。
抓述廉強化干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意識。按照《隴川縣黨政主要負責人述廉辦法》,縣直各部門、各鄉鎮黨政領導干部每年要對個人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的政治紀律、民主集中制、廉潔自律規定、改進作風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報告。今年全縣101名單位主要負責人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會上進行了現場述廉、283名科級領導干部進行了書面述廉;在年初召開的縣紀委全會上,25個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在會上進行了述廉,并接受參會人員的無記名投票測評。對測評得分低于70分的進行提醒談話或誡勉談話、作出書面說明、所在單位當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不得評為優秀。述廉、質詢和測評情況記入干部廉政檔案,作為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康萬莊、錢保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