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及作風建設專項整治工作中,施甸縣以“兩個重點”、“六個規定動作”、“十種情形”對“為官不為”問題進行全面整治。
兩個治理重點:治理重點為縣處級領導和所有鄉科級領導干部。
六個規定動作:要求在7月底前完成一次思想發動、開展一輪談心談話、開展一次工作調研,在8月底前組織一次自查自糾、在9月底前進行一次集中督查、在12月底前健全完善一套規章制度。
治理十種情形:對中央及各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傳達貫徹不及時、措施不得力、落實不到位、效率低下,或者打折扣、做選擇,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發展戰略,闖出一條跨越式發展的路子,實現“三個定位”戰略目標不認真履職盡責,怕擔風險、畏首畏尾,有難度的事不愿干,有風險的事不敢干,沒先例的事不肯干,沒有完成所承擔任務的;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不重視、不研究,被動應付,缺乏有效措施,特別是對本鄉鎮本部門本單位承擔的改革任務不落實、推進不力、工作嚴重滯后,貽誤事業發展的;對影響經濟發展環境、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等違法行為不制止、不查處的;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在狀態、消極怠工,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認真履職的,該批辦、交辦事項不及時辦理,該限時辦結事項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結,貽誤工作,特別是被投訴、反映經查實的;對群眾反映強烈、上級明令督查并要求整改的問題,或者本鄉鎮本部門本單位自查發現的嚴重問題,在職責范圍內不及時解決,或者因為措施不力導致重復出現,沒有明顯改觀的;不思進取、安于現狀,不想事、不干事,年度重點工作未完成目標任務,或者本鄉鎮本部門本單位工作打不開局面的;怕得罪人,對直接分管的部門和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或下屬出現嚴重違法違紀行為,不及時制止、查處的;在職責范圍內監管不力、處置不當,發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因怕擔責任、不敢果斷決策,導致群體性突發事件處置不當,造成事態擴大和惡劣影響的;其他不作為、不擔當的行為。
在治理工作中,施甸縣委、縣政府及各級各部門“一把手”率先垂范,做到既把自己擺進去,又當好組織者、推動者。要求要通過思想發動,教育轉化一批;通過談心談話,警示提醒一批;通過工作調研,調查發現一批;通過自查自糾,調整處理一批;通過集中督查,查處糾正一批;通過健全完善規章制度,規范約束一批,真正把本鄉鎮、本單位存在的“為官不為”、不敢擔當問題治理好。對工作開展情況,采取隨機調研、專項檢查等方式進行督促檢查,公開曝光和披露反面案列,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施甸縣開展治理“為官不為”問題工作以來,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活動2場次,全縣股所級及其以上領導干部累計2200人次集中觀看了《“狂妄”的代價》、《人生不能重來》警示教育影片;派出暗訪組到12個鄉鎮129個村(社區)共計150戶群眾家中對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干部作風情況進行走訪。在執行紀律方面,對違紀的8名公職人員作出黨政紀處分,對涉嫌違紀的2名公職人員進行紀律審查,對2名中學校長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并在施甸縣紀委監察局網站發布了紀律審查信息和曝光了對暗訪發現的8名公職人員違反工作紀律的處理情況。全縣各級各單位認真按照縣委的安排部署,組織召開動員會、開展交心談話和工作調研等。“慵、懶、散,有權不擔責、不負責,遇到問題繞著走”等“為官不為”問題,將被列為“問題清單”晾曬出來,整改情況將廣泛接受群眾監督。(趙貴銀 嚴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