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來,水富縣始終盯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放松,為推進水富“四個城市”建設和“二次創業”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水富縣委抓實抓牢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調整充實了黨風廉政建設領導組,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縣委主要領導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全會和常務會多次對黨風廉政建設、紀檢體制改革、案件查辦、紀檢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和部署,調整充實了縣紀委監督同級黨委工作領導組,嚴格開展紀委監督同級黨委工作,認真落實紀委書記向上級紀委匯報同級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廉潔從政情況制度和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認真執行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制度,縣委書記、縣長在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會上述廉,其他處級干部提交書面述廉報告。到目前為止,云富街道辦事處主任、兩碗鎮鎮長、縣教育局局長、縣環保局局長、縣衛生局局長、縣水務局局長分別作述職述廉報告,接受縣紀委委員現場提問和民主測評,其他科級干部在年終考核會上述廉。先后組織36名處級干部、700余名干部職工到縣看守所、縣檢察院等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組織112名科級以上黨員干部集中觀看高德榮先進事跡專題片和《法與權》《法與情》《法與錢》等廉政警示教育片,組織168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到縣法院旁聽職務犯罪案件現場庭審,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開展科級領導干部定期向縣委和縣紀委書面報告履行主體責任、執行八項規定和個人廉潔自律等情況,對49名崗位調整干部進行了任前談話,其中調整提拔紀檢干部13名,進一步充實了紀檢監察隊伍和辦案力量;制定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等10多個制度,切實把權力規范在制度之中。
該縣還先后17次對公車私用、上班紀律、鎮(辦)干部“走讀”、八項規定落實情況等開展督查,組織明查暗訪20余次,對12名干部和23個單位違反工作紀律進行處理;對紀檢監察機關牽頭或參與縣委政府的142個議事協調機構進行清理,只保留或繼續參與20個,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不再分管業務外工作,真正讓紀檢監察工作實現“三轉”,聚焦主業,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