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在各級領導班子中處于關鍵地位,加強“一把手”管理,對推進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業務工作具有先導作用。近年來,隴川縣緊盯“一把手”這個關鍵少數,以選好用好干部、加強廉政教育、強化權力運行制約與監督,抓實“一把手”的監督管理。
選好配強干部。認真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實行主要負責人末位發言制和任前廉政談話制度,按照民主推薦、民主測評、考察預告、考察談話、征求紀檢機關等意見和集體討論決定、任前公示等程序選好用好干部。同時,凡涉及人事任免縣委都邀請縣人大主任、縣政協主席列席參加縣委常委會議,邀請黨代表、政協委員和群眾代表列席旁聽會議,最大限度地提高黨員群眾對黨內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把德才兼備、作風踏實、具有開拓創新精神的干部選拔到“一把手”的位置上來。
加強廉政教育。推行新提拔的“一把手”任前法律知識考試、任職廉政培訓,加強他們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法紀意識教育,不斷增強其宗旨意識、法紀意識、廉潔意識和自我約束意識。
注重考核監督。認真執行黨政主要負責人述廉辦法、紀委書記向上一級紀委匯報同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等工作制度,注重考核評議結果的運用,對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上級部門業務目標考核不合格單位,以及在行風評議,人大、政協工作評議中確定為不滿意的單位,對其“一把手”進行誡勉談話。
落實報告制度。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制定出臺《隴川縣領導干部外出請示報告制度》,各單位“一把手”及副科以上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要以書面的形式向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
實行責任審計。緊盯關鍵崗位、關鍵部門,圍繞“一把手”工作實績,審計其所在單位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經營管理情況、個人經濟收支情況以及遵守財經紀律情況,對“一把手”進行離任、任中審計。
加強決策監督。嚴格實行“一把手”“四個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凡屬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由領導班子集體作出決定,執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并對決策事項一事一檔建立決策檔案。
據悉,今年以來,隴川縣提拔調整交流干部135人,分4批次對擬拔調整交流干部進行了任前廉政談話;開展廉政知識培訓3期,培訓干部248人次,組織領導干部任前法律考試2場;全縣101名單位主要負責人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會上進行了現場述廉、283名科級領導干部進行了書面述廉,25個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在縣紀委十一屆五次全會上進行了述廉;建立縣委書記、縣長重大事項決策責任檔案6份。領導干部認真執行外出請示報告制度,如實報告個人人關事項;對被評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2個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紀檢組長進行誡勉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