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縣全面推進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從嚴治官,通過強化領導責任、素質拓展、監督檢查和問責追究,不斷深化作風建設,力促干部作風轉變。
強化第一責任人責任。制定下發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明確了全縣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由縣委書記負總責,各鄉鎮由鄉鎮黨委書記負總責,設黨組、黨委、黨總支的部門由黨組、黨委、黨總支書記負總責,不設黨組、黨委、黨總支的部門由行政負責人負總責的作風建設主體責任人,對所負責地區、部門的作風建設負總責。突出作風建設、宣傳教育、述廉述責、案件查處、專項整治、責任制檢查考核、干部選拔任用等重點工作,列出2015年落實主體責任清單14方面26項。主體責任人做到“三個負責”,即對自身行為負責、對所領導地方和部門紀律作風狀況負責、對所領導地方和部門發生的問題負責,切實把作風建設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實在行動上。
強化干部素質拓展訓練。采取半軍事化、封閉式管理的模式,分三期對全縣45歲以下鄉科級領導干部和后備干部共計280余人進行為期一周的“作風建設培訓”。培訓內容為“全面從嚴治黨”新形勢下加強領導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作風紀律建設、提高領導干部執行力和團隊意識、加強國防教育和軍事技能訓練等專題,具有較強的針對性、指導性和實效性。
強化明察暗訪。抽調縣紀委、監察、組織、宣傳、公安、人社、督查室、廣電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組成4個明察暗訪組,定期不定期對 “四風”、紀律規矩、“六個嚴禁”、“為官不為”、“為官亂為”、“任性用權”、干部“走讀”、“庸懶散混拖”、違反廉潔從政規定情況等問題進行重點檢查。目前,共檢查單位222個(次),餐飲娛樂場所16個(次)。
強化問責追究。按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兩方案一計劃”的整改清單,修訂完善了《漾濞彝族自治縣領導干部問責辦法》,探索建立問責結果與干部職工年度考核獎勵掛鉤的懲戒機制,樹立“有權就有責”“履職須盡責”“不擔責就要追責”的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做到“有責就要有為、敢為”,把“敢于擔當”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標準,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將執行不力、不敢擔當、推諉扯皮、作風不實4個類型22種行為作為監督檢查和執紀問責重點,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按照“一崗雙責”“一案雙查”規定,嚴肅責任追究。目前,問責違反上班紀律和節假日值班紀律的干部職工32名,對“落實工作不到位,效果打折扣”,造成不良影響的1名鄉鎮黨委書記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李福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