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怒江州深入落實“兩個責任”,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加大紀律審查,著力清除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為推進怒江跨越發展提供了有力政治和紀律保障。
從嚴紀律審查,保持高壓懲治腐敗態勢不變。緊緊圍繞減少腐敗存量、遏制腐敗增量的工作目標,有案必查、有貪必肅。上半年,共受理信訪舉報105件,處置反映問題線索80件,初核68件,立案52件,給予黨政紀處分43人,其中縣處級干部3人、鄉科級干部15人、一般干部和村干部25人。
從嚴查糾“四風”,保持正風肅紀力度不減。逢節必令、逢“假”必查,盯住“四風”新動向,上半年共開展24次明查暗訪,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6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人,均點名道姓進行曝光。統籌推進“六個嚴禁”專項整治,查處3起違規使用社保資金案件,追回資金1.18萬元;全州484個單位的4813名干部簽訂了不收送“紅包”承諾書,主動上交廉政賬戶2.48萬元,收繳禮金1.07萬元。
從嚴落實責任,保持追責問效尺度不松。把今年作為責任“落實年”,高揚問責之鞭,督促各級領導干部一手抓業務、一手抓黨風廉政,以黨風廉政建設保障事業發展。上半年,全州共問責59人次,其中30人因不作為、慢作為被問責,29人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被問責;56名領導干部被約談,5個單位主要負責人誡勉談話。
從嚴監督管理,保持選人用人標準不降。嚴把選人用人“廉政關”,考廉不合格不動議、廉政審查不過關不考察、沒進行廉政談話不任命,嚴防“帶病提拔”,管住用好關鍵少數、帶動大多數。上半年,72名提任、調任的處級干部“先談廉后上崗”,對86名處級干部在提名考察、評先評優前進行了嚴格廉政審查。(祝林華 楊亞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