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沖縣在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委相關規定過程中,圍繞縣委全會確立的目標,按照縣委“有利于騰沖人民得實惠、有利于騰沖經濟社會得發展、有利于中國共產黨基層政權得鞏固”的標準,通過抓制度建設促長效機制,嚴肅紀律,督查到位,全縣干部隊伍工作作風實現了的新轉變,形成了全縣上下求真務實、積極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強化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
成立了以縣委副書記為組長,縣委組織部長、縣紀委書記、縣委辦主任為副組長的干部縣委督導工作領導小組,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委相關規定執行情況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并從提高操作性和針對性入手,對各項工作任務進行層層分解、細化,確保任務落實,形成了上至縣委政府,下至村委會、社區組織,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制網絡體系。
強化制度建設,確保高效運行
結合該縣實際,制定了《縣級領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施辦法》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做出表率,切實轉變文風、會風,深入基層開展調研,密切聯系群眾。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教育和管理制度體系建設,《騰沖縣從嚴管理干部實施辦法》、《騰沖縣科級以上領導干部請銷假制度》、《關于進一步完善干部調整任免建議權的通知》、《騰沖縣“干部轉作風,聚集正能量,促進新跨越”專項教育培訓方案》等文件相繼出臺,對領導干部管理、任用形式、干部教育作了新的規定,對工作紀律、工作作風實行嚴格的考核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現象,以制度的建設來保障作風的轉變和工作的落實。同時,縣紀委制定的《紀檢監察機關關于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有關規定的監督檢查辦法》對監督檢查的對象、內容、方法、責任追究等做出了明確規定。
強化貫徹落實,確保效能提升
騰沖縣將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市縣委實施辦法情況列入全縣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內容。一是堅持改進文風會風,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全縣嚴格控制會議數量、精簡會議規模,減少文件數量、控制文件規格、壓縮文件篇幅、精簡各類簡報和新聞報道、嚴格控制評比考核表彰。今年以來,召開的各類會議規模壓縮,會場一律沒有鮮花、地毯,不張貼、懸掛宣傳標語,不發紀念品,會議用餐簡單,大量縮減了會務費用;把組織、宣傳、統戰、老干、文化5個會議合并召開,把政法、綜治維穩、禁毒、防邪反邪4個會議合并召開,取消了社會綜合治理、宣傳工作、基層黨建等評比表彰活動。文風、會風正在發生悄然變化,深受干部群眾歡迎贊許。二是改進干部作風,樹立黨員干部為民務實清廉的良好形象。認真落實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帶頭執行駐村蹲點,部門掛鉤服務基層推動基層黨組織創先爭優等各項制度。今年,全縣各掛鉤單位到掛鉤村開展工作3820天、駐村干部達6103人次、走訪群眾10018戶、收集民情民意1169件次、與2342戶農戶結成幫扶對子,為群眾辦理實事913件,協調項目125個、協調資金1141萬元。三是規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嚴格住房、車輛配備、外出調研等規定,完善公務接待制度,促進勤儉節約。堅持領導干部重大事項申報制度,今年1-6月,共有15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申報了個人購房、建房、購車、操辦婚喪事等情況;認真落實領導干部任職廉政談話制度和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上半年,共開展廉政談話共228人次,述廉629人次。
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執行到位
騰沖縣紀委將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規定作為改進黨風政風行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一月一查一通報,采取明察暗訪、隨機抽查等方式開展督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干部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強化社會輿論監督。進一步暢通新聞媒體和群眾監督渠道,構筑輻射全縣的“民情直達綠色通道”。加大力度對各單位、各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開通專線電話、手機短信接受群眾對公職人員揮霍公款、鋪張浪費、公車私用等違紀違法案件專項舉報。二是強化重點督查。細化督查內容,將值班情況、上班紀律、制度建設、理論學習情況、作風整頓等內容為督查重點,成立了5個督查組,深入各鄉鎮、單位、賓館、酒樓、休閑娛樂場所、旅游景點明查暗訪,對頂風違紀、影響惡劣的典型事例,堅決嚴肅查處并予以曝光。2015年對單位職工違反作風建設相關規定,負有主管、分管、監管責任的44名科級干部進行了約談,對21名違反工作紀律的干部職工進行了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等問責,并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三是強化工作督導。組建6個縣委督導工作組,每月對各鄉鎮、各部門改進工作作風進行督查。四是建立單位和干部個人“劣跡檔案”,按月發布從嚴管理干部通報,并將“劣跡檔案”提供單位作為年度評“差”的重要依據。五是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監管不力、處置不當”的相關責任人啟動問責程序。1至6月份,共立案審查各類違紀違法案件25件27人,全縣共實施問責3起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