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按照從嚴管黨治黨的要求,加強對黨員干部培訓教育,切實喚醒黨組織和黨員的黨章意識,要求每位黨員領導干部自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各級黨委(黨組)認真貫徹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提出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要求,切實把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大了責任追究力度,有效推動了主體責任的落實。
2014年9月5日,大理州舉辦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專題培訓班。州委書記梁志敏強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要切實做到黨委“不松手”、主要領導“不甩手”、班子成員“不縮手”、紀委“出重拳”。州委、州政府領導班子態度堅決、措施有力,在全省率先出臺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3次組織26名縣市和州直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在州紀委全會上述廉并接受民主評議, 759個州、縣市黨政部門14802項權力清單在政府門戶網站公開。
“單位有違規違紀行為,‘一把手’脫不了干系......”
針對落實主體責任中存在的問題,大理州加大“一案雙查”力度,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領導干部進行責任追究。據統計,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全州共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的77名領導干部進行責任追究,其中,黨政紀處理15人,問責62人;對18名領導干部進行了崗位調整。2015年上半年,全州共對39個在201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單位的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艾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