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龍區在公車管理中,創新工作模式,使“小車輪”服從“大規矩”。截止目前,對違反公車管理的行為立案4起,4名領導干部受到黨政紀處分,問責6人。
建立車輛信息檔案庫。對全區444輛公務車輛的型號、車牌、車輛來源、產權單位、具體使用單位和管理人員進行登記備案,張貼“公務車輛”標識牌,使每輛公車亮明“身份證”。
建立公車管理“一把手”負責制。實行定人管理、定點停放和車輛使用登記制度,工作日公車外出要向本單位備案,填報派車單,明確車輛行駛目的地、時間和乘座人員、外出事由等,節假日使用公車要向區紀委報備,并有單位“一把手”簽字,做到車、人、事“一單清”,卡住公務車輛私用私駕咽喉。
強化定點維修管理。通過公開招標,確定2家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維修費用以轉賬或公務卡結算支付給企業,不得以現金支付,定點維修企業在季度末將該季度承修車輛情況報備區財政局,實現單位、企業、財政“三監管”。
嚴格公車管理責任追究制。將公務用車管理使用情況納入全區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對發現的違規使用公務用車行為,嚴肅查處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對單位主要負責人按照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要求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