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澤縣紀檢監察機關把深入開展廉潔扶貧行動與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充分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構建上下聯動、條塊協同、內外結合、全員參與的廉潔扶貧工作格局,切實加強扶貧項目實施和資金管理使用的監督檢查,切實解決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確保扶貧項目資金安全,工程優質,干部廉潔。
實行民主確定項目制。召開項目村群眾“一事一議”會議,討論確定扶貧項目實施內容,把群眾最急需解決的困難,納入項目建設內容實施。
實行公開公示制。把陽光扶貧工程與黨務政務村務公開緊密結合,充分運用媒體或公告欄、公示牌,對扶貧項目實施、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及時公開公示,全程實行陽光化管理,確保貧困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接受社會監督。廉潔扶貧行動實施以來,全縣累計共制作項目公示牌22塊,宣傳欄公示公告50余期。
實行廉政承諾制。項目相關責任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項目實施前要向社會公開做出廉政承諾,并嚴格遵照執行,竣工驗收時作為廉政評議的重要內容,自覺接受監督。廉潔扶貧行動實施以來,共簽訂廉政承諾書60余份,廉政合同80余份,建立廉政檔案50余本。
實行廉政評議監督員制。每個項目村評選出5至7名貧困戶群眾為廉政評議員和廉政監督員,積極參與對項目建設內容及質量、資金使用情況等重要環節的監督,對發現的問題和群眾反映的意見訴求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報告,確保項目實施規范,資金安全使用。
實行督查通報制。縣紀檢監察機關牽頭組織審計、財政、扶貧等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深入到項目村對廉潔扶貧“廉政承諾制、貧困群眾廉政評議制、廉政評議員”三項制度實施情況、扶貧項目建設內容、工程質量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及干部紀律作風進行走訪群眾核查,對發現的問題建立問題清單,跟蹤督辦,督促相關責任單位人員立行立改,銷號管理。發現違規違紀的嚴肅查處,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確保了工程優質,干部廉潔。廉潔扶貧行動實施以來,累計共開展監督檢查50余次,下發整改通知書10余份,督促整改20余個問題。
實行廉政評議制。強化監督關口前移,充分發揮鄉鎮紀委、村監事會和貧困群眾廉政評議員的積極作用,加強對扶貧項目實施過程質量和資金使用及廉潔扶貧制度執行情況等進行評議,接受社會監督。
實行責任終身追究制。審計部門對每年實施的扶貧項目進行前置及竣工結算審計,項目建設完工后,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財政、審計、扶貧等相關部門組成項目驗收組對竣工的工程項目進行驗收,實行責任終身追究制。把工程后續管理制度建設和廉政文化建設列入驗收必備條件之一,確保工程長期發揮效益。
自廉潔扶貧行動實施以來,共爭取專項扶貧資金1億多元,完成整鄉推進、整村推進、產業扶貧、美麗家園、易地搬遷、安居工程和革命老區開發建設等7類扶貧項目,確保扶貧資金安全運行,貧困群眾20余萬人受益,群眾滿意度大大提升,廉潔扶貧行動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