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公務車輛管理成效,切實糾正公務車輛配置、使用、管理中的不正之風,瀘水縣采取多項措施切實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杜絕“車輪腐敗”。
規范制度建設 制定出臺了《轉發關于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瀘水縣各級國家機關公務經費管理辦法(試行)》、《關于進一步嚴明各級機關干部職工上下班、出差、下鄉等各項工作紀律的通知》、《關于公務用車管理“八個嚴禁”文件的通知》、《瀘水縣公務用車管理問責辦法(試行)》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對公務用車配置、停使用、管理、問責等作了明確規定。從制度上織牢公務用車緊箍咒,嚴肅查處違反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規定的行為,狠剎用車攀比之風,有效杜絕了公車私用等現象。
加強監督檢查 認真開展了公務用車清理整頓工作,對全縣276輛公務車實行標識化管理,公車標識粘貼率達100%;對各鄉鎮、各部門308輛公務用車(其中:執法執勤車81輛,一般公務用車179輛,其他特種專業用車48輛)進行了信息采集和登記,登記自查面達到100%,并向社會公布了監督電話和郵箱,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在春節、“五一”、端午等重要時間節點通過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訪、街頭巡查等方式對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張貼標識、公車管理臺賬、公車私用等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和查處違紀違規行為。2015年上半年共開展了6次專項監督檢查。同時,針對一些地方出現村官“私車公干”費用虛高揩集體的“油”問題,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專項清查工作,目前,尚未發現有村干部以辦公事為由以“私車公用”為名,將私車私用中產生的維修費、保養費等費用,讓集體“買單”,變相侵害集體利益的現象。
強化執紀問責 2015年上半年,共查處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問題5件11人,發出通報2期,對9名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和不如實報告公務用車管理情況的國家公職人員進行通報和誡勉談話問責,問責的同時還對1名公車私用和2名不如實報告公務用車管理情況主要責任人進行黨內警告處分。2015年第一季度“三公”經費支出262.28萬元,較上年433.565萬元減少171.285萬元,減幅39.51%。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經費144.62萬元,較上年205.08減少60.456萬元,減幅29.5%。(劉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