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劍川縣抓實建章立制、明察暗訪、專項整治工作,“三管齊下”促進作風轉變。
建章立制抓作風。嚴格執行厲行節約規定,堅決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進一步重申《劍川縣進一步從嚴管理領導干部的六項制度》、《劍川縣從嚴管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八個嚴禁》、《關于重申嚴禁領導干部駕駛公車及公車私用的規定》、《劍川縣治理鄉鎮干部“走讀”的暫行規定》等各項規定。全縣機關和干部作風不斷轉變,“三公”經費支出同比下降14.28%。
明察暗訪抓作風。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列入紀律審查重點,制定干部作風明察暗訪常態化規定,進一步加大明察暗訪力度,抓住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等重要節點開展明查暗訪,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上半年,共組織明察暗訪19次,累計督查縣級單位166個,鄉鎮40次、村級41次、3個站所、3個景區、1個商場、8家農家樂、9家餐館、212輛公務用車。
專項整治抓作風。結合專題教育的開展,制定出臺了《劍川縣關于開展“為官不為”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劍川縣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劍川縣深入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重點整治領導干部插手工程建設、插手土地征用、插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違規使用扶貧和社保資金、收受“紅包”、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為官不為等七個方面突出問題。全縣共73個單位707名領導干部簽訂“不收送紅包承諾書”。對全縣66個縣級部門和8個鄉鎮黨委“六個嚴禁”和“為官不為”行為進行明察暗訪,探索建立“為官不為”專項問題治理機制。 (趙純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