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元謀縣始終把落實“兩個責任”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頭戲,切實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在不斷探索完善中厘清職責定位、積極創新方法舉措,以“三促三嚴”強力推動“兩個責任”的落實。連續兩年獲全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優秀等次。
“三促”推進強意識、勇擔當
責任清單促“明責”。制定主體責任清單和監督責任清單,明確縣委常委班子16項、縣委書記10項、縣委常委班子其他成員8項具體責任和縣紀委領導班子在組織協調、查辦案件、監督檢查、執紀問責、教育預防、強基固本等六個方面的16項具體責任。主動報告促“履責”。完善“兩報告”制度,單位每季度向縣紀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科級黨政主要領導每半年向縣紀委報告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和廉潔自律情況,并接受廉政提醒談話和約談。縣紀委監察局適時對報告內容落實情況進行核實,對報告不實的嚴肅處理。今年上半年,縣紀委(紀工委)對84個報告單位提出意見建議216條,對117名報告個人提出意見建議234條。兩項通報促“盡責”。 半年督查后,分9個組通報情況,重點通報督查中發現的問題、亮點工作和下步建議;縣紀委監察局成立10個責任區工作組,每個工作組每月實地抽查部分責任區單位,指出存在問題并責成限期整改,至目前,共發出點對點通報6期,指出存在問題50個,提出工作建議35條。
“三嚴”推進講規矩、守紀律
嚴查作風問題。不斷加大作風建設的明察暗訪力度,上半年,開展明察暗訪8批(次),發出通報3期,對元馬鎮1名主任科員擅自脫崗問題以及縣環保局工作紀律渙散問題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責成主管部門對其他違反規定的35人進行嚴肅處理。嚴肅工作紀律。加強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發出《元謀督查通報》6期、《元謀縣督查專報》3期、《督查通知》3期,利用督查結果進行通報批評2次;對農村危房改造、爭取項目和資金及招商引資、污水管網改造項目中慢落實的19名領導干部開展提醒談話;制定《元謀縣治理“驕奢貪散俗庸懶虛滑浮”行為問責辦法(試行)》,對違反紀律作風規定,維護信訪穩定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的5 名干部進行問責。嚴格責任追究。針對物茂鄉對班子成員疏于管理、疏于監督,導致鄉政府主要領導因嚴重違紀被查處,啟動“一案雙查”程序,追究鄉黨委負責人的主體責任和鄉紀委負責人的監督責任,對物茂鄉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在全縣范圍內給予通報批評,以嚴格的責任追究進一步警醒全縣各級黨組織、紀檢監察機關扎實擔負起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