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縣紀委以發現問題為導向,全面推行四項機制,不斷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保持反腐高壓態勢,馳而不息糾正“四風”, 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黨風巡查制度。主要圍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情況,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的情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堅決糾正“四風”問題的情況,民生資金、強農惠農政策的落實情況,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方面的情況,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等6個方面內容開展巡查,全面查找問題,形成強大震懾。
包案督辦制度。縣紀委常委對聯系鄉鎮(街道)所包案件做到“三個親自”,即親自參與分析研究、親自督促指導、親自審核把關,按照“誰包案,誰負責”的原則,實行“五包”,即包研究、包督辦、包結案、包質量、包安全,轉變辦案模式,加大案件查辦。
一案雙查制度。強化責任追究,倒逼“兩個責任”落實,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四風”問題突出,發生了頂風違紀問題的單位,既查案件本身的問題,又追究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還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廉政教育制度。圍繞紀律教育和警示教育開展一系列黨風廉政教育活動,不斷增強黨員干部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廉潔意識,筑牢守紀律講規矩防線,讓領導干部“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