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紀委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及時調整工作重點,明確職責定位,堅守責任擔當,把主要精力放到監督和檢查上,真正擔起紀委的監督責任。
當好市委落實主體責任的助手
一方面當好市委落實主體責任參謀,勤請示勤匯報,堅持“兩個為主”,特別是在查辦案件工作上,自覺置于市委和上級紀委的雙重領導下,使查辦案件得到市委、州紀委的有力支持、理解和指導,有效防止意見不一致的問題;另一方面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堅持有為才有位的思想,積極出主意、提建議,力促黨風廉政建設擺上市委的重要位置,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當好鄉鎮、市直部門主體責任的推手
理清責任不缺位。針對有的黨組織對主體責任認識不清、落實不力,錯誤認識黨風廉政建設是紀委的責任等問題,對全市11個鄉鎮(街道)5個農場黨委班子落實主體責任情況開展調研,并集中班子成員進行了培訓,幫助鄉鎮、農場黨委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理清責任,增強主體意識,強化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觀念。
明確責任不錯位。把中紀委三次全會明確的主體責任5個方面的要求作為基層黨委學習的重要內容,專題進行學習,要求78個基層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圍繞如何落實主體責任撰寫心得,使大家進一步提高認識、明晰責任堅守責任不越位。加強平時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組織座談、調研基層紀委書記兼職過多問題,盡可能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給主責部門;加強監督求到位。圍繞監督執紀問責重點認真開展工作,嚴肅責任追究,層層傳導壓力,把主體責任分解到基層、落實到人,確保主體責任落到實處。當好紀委監督責任的抓手在發揮助手和推手作用的同時,景洪市紀委以紀律建設、作風建設、案件查辦為有力抓手,力促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經常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腐敗案件,集中精力抓好主業。針對干部作風存在的庸、懶、散等問題,堅持日常時段普遍抓,重要時間節點重點抓,關鍵環節突出抓,加強對工作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嚴肅工作作風、杜絕大吃大喝之風、公車私用等不正之風的明察暗訪,做到在作風建設問題上有紀檢干部的身影。今年1—9月,開展明察暗訪6次,對市直單位人員出勤情況及請銷假情況進行了檢查,對51名違反工作紀律的人員進行了點名通報批評;抓住元旦、春節、傣歷新年節、五一勞動節、中秋節等重要時間節點,重申紀律規定,及時打預防針,做到在規定要求上有紀委的聲音,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6件6人;針對公務用車、超面積使用辦公用房和經營性用房管理不規范等普遍性問題,在全市范圍集中進行專項清理整治活動,早提醒、先預防,及時糾偏、警誡,做到在正風肅紀上有紀檢監察機關的行動。對全市84個部門的929間辦公用房進行檢查,督促超標準部門及時進行整改,清理核查辦公用房11.6萬平方米。
開展公職人員兼職取酬清理工作,清理兼職取酬人員79名,清退資金52.3萬元;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全市11309名黨員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自覺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的承諾;組織開展會員卡清退,全市585名鄉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作出會員卡零持有報告;保持反腐高壓態勢,加大案件查辦力度。 堅決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身上的腐敗案件,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