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縣堅持抓早抓小,對領導干部身上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提醒、早教育,推行“五必談”,督促領導干部遵規守紀不忪懈、不懈怠。
履職反饋定期談。縣紀委書記、副書記根據需要定期約談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紀委書記,及時了解約談對象履行黨委主體責任或紀委監督責任情況、所在班子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同級班子成員遵守廉潔自律規定情況,聽取約談對象對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建議,并對如何履行好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提出要求。2014年以來,縣紀委書記同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定期談話156人次,重點對廉政風險較大的部門領導進行廉政提醒,要求黨政主要負責人、紀委書記要時刻在政治上自醒、在行動上自覺,真正把廉潔從政作為至關重要的生命線,把黨紀法規作為帶電的高壓線,以身作則、率先垂范。
提拔調整任前談。堅持把任前廉政談話作為新提拔干部上崗履職的“第一課”。2014年以來,對提拔交流的184名副科以上領導干部開展任前廉政談話,由縣委書記、縣長、縣紀委書記、縣委組織部長親自談。提醒與鼓勵并重,在充分運用正反典型案件引導教育,增強拒腐防變道德防線的同時,勉勵新任干部爭做一名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五好干部”。
苗頭傾向警示談。對重點工作、重要產業、重大項目督查,紀律作風督查、惠農資金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工作作風渙散、生活作風不嚴謹、監管不力、審核不嚴、履職不到位等問題,在認真甄別、調查核實、分析研判的基礎上,由縣紀委約談問題單位直接責任領導和黨政主要負責人。2014年以來,被縣紀委警示約談的共計16人,通過談話警示提醒,及時糾正問題或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懈怠無為誡勉談。針對群眾信訪舉報、案件檢查、執法監察等反映出領導干部自身存在的一般性違紀違規問題,縣紀委主要領導及時與其進行誡勉約談,直接指出存在問題,幫助其分析原因,提出意見和建議,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并要求約談對象認真整改。同時對因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導致單位發生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或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定格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和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抓好存在問題的整改,真正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2014年以來,對10名領導干部開展誡勉談話,督促其抓好存在問題的整改,認真履職擔當。
問責懲處回訪談。縣紀委監察局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注重通過各種幫教措施,深入開展受處分人員回訪教育工作,2014年以來,開展受處分人員回訪教育36人次,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具體工作中,注意將回訪教育與監督執紀相結合,督促紀律處分執行到位,確保黨政紀監督的嚴肅性。將回訪教育與疏導幫教相結合,通過座談了解,掌握受處分人員思想狀況,幫助他們卸掉包袱,解開心結,輕裝前進。將回訪教育與督促發案單位分析發案原因、制定措施抓好整改和建章立制相結合,指出發案單位在管理上和制度上存在的問題和漏洞,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督促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范艷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