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端午期間,政府大院的車位都停滿了車,不像以前一到節假日院子都空空的”,這是貢山縣政府一專職駕駛員的切實體驗。自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貢山縣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杜絕公車私用,提高公務用車效率,節約公務用車開支,嚴防事故發生,保證了公務用車的安全。
制定制度規范公車使用。為進一步強化公車管理,貢山縣進一步修訂和完善了《貢山縣公務車輛管理制度》,從公車調度、油料管理、車輛使用、保養維修、駕駛員管理、責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詳細規定。實行公務用車報備制度,需要使用公務用車的,經過主管領導審核審批后駕駛員方可用車,因公務需要公務用車出縣一律向所負責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報備。同時,縣紀委監察局不定期進行明察暗訪,加強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照黨紀政紀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劃定車位規范公車停放。針對部分單位和機關工作人員公車私用、亂停亂放現象。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車的使用、停放管理,貢山縣要求各單位公車在非公務活動期間,必須按規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地點(車庫);公務用車不得停靠娛樂場所,在城區必須按停車位停放整齊,不得亂停亂放。凡有條件可以集中停車的單位,一律實行集中停車制度。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停放在規定停車地點的,由單位選定安全停車場所,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執行。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發現有公車私用、亂停亂放等違規行為的,一經核實,紀檢監察機關將嚴肅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節假日“透明封存”杜絕公車私用。貢山縣要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回本單位存放管理和節假日封存制度。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在完成公務后,應回本單位存放或在指定地點存放,節假日期間一律封存。特殊情況下確需用車的應報主管領導批準并登記備案。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對公務用車歸庫和節假日封存情況的監管,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劃定公務用車固定停放區域,劃定固定停車位。(楊春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