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的重大決定以來,漾濞縣突出“責任”二字,通過厘清職責、抓住重點、強化擔當、嚴肅追究,做到“不含糊”“不打折”“不懈怠”“不手軟”,從嚴從實落實主體責任。
明確責任“不含糊”。縣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對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進行了細化分解,從嚴明政治紀律、深化改革、糾正“四風”、懲治腐敗4個方面細化了27大項51小項工作任務,從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作風建設、責任追究、工作創新5個項目細化了23項考核內容。制定下發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和《2015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工作方案》,對黨委的主體責任、紀委的監督責任以及責任追究辦法進行了細化,突出宣傳教育、述廉述責、案件查處、作風建設、專項整治、責任制檢查考核、干部選拔任用等重點工作,列出2015年落實主體責任清單14方面26項。
抓住重點“不打折”。重點抓好云南省委第五巡視組巡視漾濞提出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突出問題導向,強化信訪辦理和案件查辦。突出抓“早”抓“小”,強化提醒談話和廉政教育。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管理,查找個人風險點4697個,制定防控制度79個。在全縣推行黨政部門權力清單制度,全縣55個縣委、政府工作部門和9個鄉鎮梳理出權力事項1336項。突出作風紀律,強化執紀監督,緊盯春節、清明、中秋等重要節日和子女升學等重要時段,加大明查暗訪力度;突出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治理。建立 “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末位表態制度,逐步形成了“副職分管、正職監管、集體領導、民主決策”的權力制衡機制。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通過隨機抽查、動態跟進、季度巡查、半年檢查、年終考核五種方式,做到考核檢查“長期化”“常態化”。嚴格選人用人,及時消化因黨政分設配備的機關黨總(支)部書記8人,抽調38名非領導職務干部參與重點工作組織協調,防止人才浪費。
責任擔當“不懈怠”。緊緊抓住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層層明確責任主體和主體責任人,做到黨委“不放手”,主要領導“不甩手”,班子成員”不縮手,” 紀委”不松手”。主體責任人做到“三個負責”,“五個親自”,即對自身行為負責、對所領導地方和部門紀律作風狀況負責、對所領導地方和部門發生的問題負責,對黨風廉政建設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責任制考核親自帶隊,切實把主體責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實在行動上。分別由縣委書記與縣委常委班子、人大主任、政協主席和9個鄉鎮黨委書記,縣級領導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書;首次由縣紀委書記與縣紀委常委、派出紀工委書記、紀檢組長和9個鄉鎮紀委書記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書。
責任追究“不手軟”。嚴格落實《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追究辦法》,對各級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和發生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行為等6個方面,對各級紀委(紀工委、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的6個方面,按照“一崗雙責”規定,從嚴追究責任人責任和領導責任。2014年以來,共檢查單位936個(次),餐飲娛樂場所54個(次);問責違反上班紀律的干部職工27名,責令執行上下班紀律、值班紀律不嚴的單位做出書面檢查。 (李福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