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大理州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辦法》和大理州委考核結果通報要求,大理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張鴻建代表州委對大理州2014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2個縣市和5個州直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誡勉談話并提出要求。
談話強調,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核心任務,要從三個方面抓好貫徹落實:一是認清形勢任務,提高履行主體責任的行動自覺。全州各級黨政領導班子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實把思想統一到中央關于反腐敗斗爭的形勢判斷上來,對依然嚴峻復雜的反腐敗形勢和全面從嚴治黨的艱巨任務保持清醒認識,堅定立場方向,明確目標任務,真正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實到履行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中。二是強化責任擔當,形成層層傳導壓力的工作格局。黨委(黨組)書記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加強對班子成員的日常監督管理。班子成員既要積極協助黨政主要領導落實好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又要抓好分管領域和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提醒和日常管理。州紀委派出機構要切實履行好監督責任,增強責任擔當,從嚴監督執紀,切實把監督責任履行到位。三是加強紀律作風建設,推動主體責任落地生根。要在嚴明紀律規矩和確保政令暢通上下功夫,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黨風廉政建設前沿,用紀律管住大多數,真正讓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要在持續糾正“四風”和鞏固深化作風建設成果上下功夫,嚴防“四風”穿上“隱身衣”和反彈回潮。要在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和強化權力監督制約上下功夫,深入貫徹落實全州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認真執行權力清單制度,依法規范市場主體行為,扎實推進政風行風建設。結合部門人財物權力集中的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切實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
誡勉談話中還分別通報了各單位2014年度懲防體系建設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情況,指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明確了整改時限和要求。州紀委分管聯系的副書記、派出紀工委和相關科室負責人參加了談話,各被談話單位主要負責人分別作了表態發言。(張琮 尹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