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縣本著“作風建設永在路上”的理念,圍繞作風建設要“抓常、抓細、抓長”的要求,以鍥而不舍、馳而不息的決心和毅力推進作風建設。
組織領導到位。高位推動,成立由縣委書記任組長,縣長為第一副組長,其他縣級領導為副組長,其他成員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紀委,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任辦公室主任,縣委辦副主任、縣政府辦副主任、縣紀委副書記、組織部副部長長、宣傳部副部長任副主任。
后勤保障到位??h作風辦經費單獨核算,保障督查設備購買和車輛燃油費及辦公用品,確保作風辦有一輛車開展明察暗訪,重要的督查活動從縣委辦、政府辦派車、派人參與督查,做到了要人有人、要車有車。
人員抽借到位。從縣委辦、縣政府、縣紀委監(jiān)察局、縣宣傳部、縣公安局抽借優(yōu)秀人員,到縣作風辦參與作風建設工作。
督查暗訪到位。縣作風辦每月開展明察暗訪不少于2次,節(jié)假日協(xié)調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抽調人員組成督查組,對重點領域、重點環(huán)節(jié)進行督查,如有違紀行為現場抓拍取正,并對違紀行為進行嚴肅處理。
整合力量到位。為加大督查的力度,協(xié)調縣委辦、縣政府辦、縣人大辦、縣政協(xié)、縣紀委監(jiān)察局、縣公安局等部門為牽頭部門,縣作風辦負責組織協(xié)調,抽取各鄉(xiāng)(鎮(zhèn))紀委書記、街道紀工委書記和縣直單位紀委(紀檢組)書記(組長)作為督查組組長,形成協(xié)同推進,齊抓共管新局面。
制度建設到位。突出抓長、抓細、抓常,用制定來管人,用制度推動工作,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的通知》、《2015年富源縣作風建設監(jiān)督檢查實施方案》、《富源縣2015年作風建設宣傳實施方案》等制度。
督查紀律到位。同時采取“三不定、四抽簽”的方式開展督查,即:督查分組不定、督查組成員不定、被督查單位不定,抽簽確定督查組長、督查組成員、被督查單位、督查內容。對督查對象一視同仁,不準提前打招呼,不準回避問題,不準隱瞞督查發(fā)現的問題。對督查發(fā)現問題進行隱瞞或對督查結果敷衍應付的,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獎懲力度到位。把作風建設納入了綜合考核和評優(yōu)評先,將“開門評作風”測評結果按實際得分的10%計入年度綜合考核評價總分,因違反作風建設規(guī)定被通報或查處的,年度綜合考核時將扣減單位分數,扣分不設上限,因作風建設被通報或查處的個人不得參與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并且單位一年內出現3人次及以上因違反作風建設有關規(guī)定被查處的,將對單位黨政主要領導進行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