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來,騰沖縣紀委聚焦主業,著力在監督、執紀、問責上下功夫,突出紀檢監察系統工作的“?!薄柏煛倍?,全面履行紀委監督責任。
建立完善制度,編制監督管理“籠子”
騰沖縣注重在嚴明工作紀律、嚴格管理黨員管理干部、嚴控“三公”經費、資金管理、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方面相繼出臺完善了《關于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的意見》、《騰沖縣從嚴管理干部實施辦法(試行)》、《騰沖縣領導干部外出報備和請銷假制度》、《騰沖縣領導干部督查通報制度》、差旅費、接待費等資金管理的“三辦法一規定一細則”、《關于進一步嚴肅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相關紀律規定的通知》、《騰沖縣公務用車管理實施細則》、《騰沖縣干部作風建設約談制度(試行)》和《騰沖縣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40多項制度、規定,編織了合理、嚴密、規范的“制度籠子”,并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機關、黨員、國家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制度規定,切實做到令行禁止,違令追究。
抓住重要節點,緊盯作風和廉潔自律問題
以暗訪后再明查方式為主,加大對機關干部紀律作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干部廉潔自律等方面的監督,尤其在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元旦等節假日節點期間,更注重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監督,不僅要求領導干部要防微杜漸,守好底線,遵守好《廉政準則》“八個禁止、52條不準”的規定,并且提出了廉潔自律的“十一個嚴禁”,對照規定和紀律“找茬子”,嚴查領導干部請客送禮、收送“紅包”、公車私用、公款旅游、吃喝等違規違紀行為。十八大以來,騰沖縣開展紀律作風督查檢查、暗訪46次,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5件18人。
開展專項治理,促使黨員干部正確履行職權
騰沖縣紀委推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擬提拔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公示、領導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專項清理、公職人員吸食注射毒品違紀違法行為專項清查等一系列專項治理,對領導黨員干部特別“一把手”進行“陽光消毒”,將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情況“曬出來”。出臺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實施細則,要求各級領導班子調整班子成員分工,明確規定“一把手”在領導班子分工中,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工程招投標和物資采購工作,由班子其他成員具體分管,主要領導負總責,規定具體操作流程,及時開展監督和公開,從源頭上防范崗位風險。今年20名鄉鎮和部門黨政主要領導向縣紀委十二屆五次全會述廉,縣紀委委員針對群眾關注的社保資金監管、強農惠農資金發放、公租廉租房分配等問題逐一詢問,被詢問人員現場作答,縣紀委委員和各方面代表共200余人對述廉人測評,測評結果記入個人廉政檔案,并作為廉政審查、評選評估、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2014年以來50名新提拔領導干部按規定填報了《騰沖縣擬提拔領導干部個人有關重大事項申報公示表》,并與領導干部考察預告一并進行了公示,主要內容涉及領導干部家庭收入、資金債務、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和其他需要申報財產、事項等情況。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對擬提拔對象申報公示的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對隱瞞不報、虛報、弄虛作假的取消提拔資格。建立了《縣管干部婚姻變化報告制度》,明確相關時限和程序,要求縣管科級領導干部在結婚、再婚、離婚、喪偶等婚姻變化時按規定向組織報告。對不按時限上報、不如實報告、隱瞞不報的,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開展了領導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專項清理,全縣18個鄉鎮、74個部門共12413名公職人員開展了自查清理、核查、承諾。對國家公職人員吸食、注射毒品違紀違法行為進行了清查,共清查18個鄉鎮82個單位14833人,辦理公職人員吸毒案件19件,開除黨籍10人,行政開除12人,3人為雙重處理。嚴控“三公經費”,2014年全縣“三公”經費支出同比下降33.5%。其中,公務接待費減41.9%,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17%,因公出國費減51.2%。(李開益 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