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文山州按照“清權確權、減權放權、曬權制權”的思路,扎實開展“簡化流程、壓縮時限、減輕負擔、提質增效”等工作,進一步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行政審批項目實現再“瘦身”。
按照“全面精簡、充分放權、強化監管”的原則,該州進一步加大行政審批項目精簡力度,先后開展了3次行政審批項目集中清理工作,把能夠通過市場制度調節的職能交給市場,把可以由社會中介組織解決的事項交給社會中介組織,把無法律法規依據從未開展過審批的事項取消。截至目前,全州累計取消和調整了132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87項6個子項,下放45項8個子項;承接省級下放36項,轉移2項2個子項,保留258項,其中今年共取消調整61項,審批職能得到精簡。
在簡政放權的同時,該州將行政審批項目錄入政務服務網上審批平臺,實行“一站式辦理、一條龍服務、窗口化審批”,提高項目審批效率,多數事項辦理時限壓縮了30%。進一步清理規范各類行政事業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對未按規定程序審批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強制收費項目進行取消,并進一步完善收費公示、聽證制度,合理確定征收標準,嚴格征收管理,把所有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
取消和簡化了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審批事項,減少審批環節,對能并聯審批的實行并聯審批,進一步健全完善程序嚴密、制約有效、公開透明、方便快捷的行政審批流程,切實規范審批程序。同時,審批權限進一步透明。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機構編制網、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等多渠道公布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制作印發辦事手冊和辦事指南,曬出權力事項和流程圖,完成了州、縣(市)行政審批目錄編制和公布,使權利在陽光下運行,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為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該州還建立健全行政許可聯席會議制度及評價制度,研究制定了《文山州縣(市)人民政府班子簡政放權執行情況考核評價辦法(試行)》和評分標準,將各縣(市)政府領導班子簡政放權執行情況工作納入年度考核,推進了簡政放權工作常態化和常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