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對照中央、省委確定的23個專項整治項目和全州在教育實踐活動中開展的“五個專項行動”,對“六個嚴禁”專項整治進行再梳理、再細化、再明確,大力開展“八個整治”,并取得初步成效。
整治領導干部收送“紅包”,狠剎收送“紅包”歪風邪氣。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大領導干部收送“紅包”整治,明查暗訪45次、覆蓋275個單位,監督檢查97次、覆蓋391個單位。全州4813名副科以上干部簽訂《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承諾書》、484個單位作出不用公款收送“紅包”承諾,實現了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承諾全覆蓋。
整治干部任用違反人事紀律,狠剎干部選拔任用不正之風。嚴格監督執行《干部任用條例》,對3個縣委和36個州直單位2014年度干部選拔任用情況組織開展了“一報告兩評議”工作,責令評議結果低于80%的12個州直單位進行整改;對14名列為處級干部考察人選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進行重點抽查核實,委托審計部門對10個單位“一把手”進行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持續推進超職數配備干部、“裸官”、拉票等突出問題治理,嚴格糾正干部選拔任用不正之風。
整治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全州住建系統排查項目483個、監理企業6家、招標企業6家、招標代理企業4家、工程質量檢測機構4家;發改系統排查項目60個;水務系統排查項目11個;農業系統排查項目7個;工信委排查項目20個;環保部門排查項目4個,對在建工程25項和6個建筑、招標代理、監理、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了調研檢查。
整治違規使用扶貧資金。州扶貧辦派出4個檢查組分兩次到各縣,檢查了2013年、2014年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落實到位和安排使用情況,確保扶貧資金的使用規范。
整治社保資金違規使用。查處了1例既領取養老金又領取失業金的事例,及時追回11830元失業金。
整治領導干部插手土地征用行為。全州140個單位開展了領導干部插手土地征用行為自查自糾工作,沒有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發生。
整治領導干部違規插手礦產資源利用。正積極推進違規出讓探采礦權、批準及辦理相關證照等七類行為的整治。
整治違規使用救災資金。對2013年、2014年上級部門下撥給我州救災資金、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進行了自查,沒有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密少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