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來,梁河縣堅持“常抓的韌勁”和“長抓的耐心”整治“四風”問題,以拔釘子精神整治作風頑疾,以釘釘子精神推進作風建設,不遺余力地打好改進作風的持久戰。
明確權責,釘牢責任落實的“穩釘子”。縣委積極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動各級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強化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責任擔當。印發了《關于縣委常委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對常委班子、主要負責人、常委班子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進行了細化分解,并要求各級各部門結合實際制定責任落實的實施方案。與鄉鎮、部門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緊緊扭住黨委責任落實的“牛鼻子”,要求各級黨組織把加強領導和推動反對“四風”工作,作為落實主體責任的實際行動和重要體現。落實黨政“一把手”向紀委全會述廉并接受考評、鄉鎮紀委書記向縣紀委常委班子述職述廉制度,2014年以來,26名黨政負責人、9名鄉鎮紀委書記接受了不同方式的“廉政測試”,落實黨風廉政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得到加強。強化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對“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的部門和單位,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對未嚴格履行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對干部職工監管不力的9名責任領導進行問責,67名單位主要領導進行約談。
建章立制,扎牢改進作風的“鐵籠子”。為確保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出臺了《梁河縣實行“四多、四少”改進干部隊伍作風建設的規定》,切實改進梁河縣干部隊伍在思想觀念、精神狀態和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為加強干部監督管理,提出了抓班子帶隊伍“五四三二一”規定,要求65個部門和鄉鎮簽訂了《干部教育監督管理責任書》。出臺《關于嚴肅整治國家公職人員辦理婚喪喜慶事宜不正之風的通知》,修訂完善《嚴禁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大操大辦紅白喜事的規定》,全縣5000多名公職人員向組織承諾自覺遵守厲行節約規定,反對大操大辦和奢侈浪費。印發《關于切實加強鄉鎮干部駐鄉工作紀律的通知》,明確了鄉鎮干部駐鄉辦公、住宿紀律等規定。推行縣管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227名提拔、交流調整的干部接受任前廉政教育,向組織承諾嚴格遵守各項作風紀律規定。推行紀委派出紀工委對分管聯系部門廉政提醒談話制度,為全縣56個部門248名領導干部打好廉潔從政“預防針”。
從嚴監督,拔掉庸懶散慢的“軟釘子”。緊抓關鍵時間節點,下發通知劃出紀律紅線, 從元旦、春節到“五一”、端午再到中秋、國慶,持續不斷重申紀律要求,一個節點一個節點抓、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解決。組織督查組以明查暗訪、隨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對上班時間看電影、玩游戲、淘寶購物,上班遲到、早退、無故曠工等違反作風紀律規定行為的22名責任人和3名責任領導進行問責,并在全縣通報曝光。嚴肅查處勐養鎮“4.16”打牌(拱豬)賭酒導致嚴重后果問題事件,對8名當事人和5名責任領導給予免職、調整工作崗位、辭退、作出書面檢查等不同形式的從重問責處理,并在全州點名道姓通報批評。在全縣黨員領導干部中開展收送“紅包”專項整治活動,78個部門和448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作出不發送和接受“紅包”的承諾。對29個部門和5個鄉鎮的“吃空餉”問題進行專項督查,防止人浮于事、以權謀利的亂象。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嚴厲整治不按規定粘貼公車標識和未落實節假日公車封存制度等行為,查處了公車私用行為3人,在全縣形成了有力的震懾。
嚴格執紀,拔掉違規違紀的“硬釘子”。堅持用反腐的“利劍”加大案件查辦力度,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形成強大的震懾力。2014年以來共受理信訪舉報55件,初步核實違紀線索30件,立案37件42人,結案27件33人,給予黨政紀處分33人,挽回經濟損失17.56萬元。其中,查處機關單位領導干部貪污、失職、玩忽職守等案件19件,農村干部挪用公款、濫用職權、貪污案件5件,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吸毒案件8件、國家公職人員吸毒案件1件。嚴肅查辦了梁河縣畜牧獸醫局黨總支書記尹加榮貪污受賄案件、縣交通局原總支書記劉在亮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案件,切實使“不敢腐”形成有效震懾,對腐敗行為不留“暗門”、不開“天窗”、一查到底,毫不手軟地拔掉為官不廉等違紀違法的“硬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