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沖縣一直以來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精心謀劃、扎實推進,著力從落實組織領導、教育引導、工作推進和檢查考核四個方面嚴格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
落實組織領導責任
一是明確責任主體。今年以來通過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大會、紀委全會,多次研究、分析、安排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加強作風建設、深化重點環節腐敗防治等重點任務主動抓、直接抓,做到了黨風廉政建設與改革發展穩定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落實。二是落實責任分工。結合騰沖實際,制定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辦法,使主體責任形成了實實在在的工作支撐。由縣委書記承擔全縣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對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每年與各鄉鎮、各部門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將責任層層傳遞、壓力層層傳導,確保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工作有人抓、問題有人管、責任有人擔”。 進一步拓展了黨風廉政建設承諾書的簽訂范圍,開展縣級領導班子與分管部門簽訂反腐倡廉建設承諾書活動,給各級領導干部戴上了“緊箍咒”。
落實教育引導責任
一是提高各級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認識。結合“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的要求,認真組織學習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加強教育引導,強化“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推動全縣各級黨組織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融入各項工作,時刻繃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這根弦。二是強化黨員領導干部的思想教育。在全縣組織觀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開展典型案例剖析活動,進一步深化向焦裕祿、楊善洲、高德榮等先輩先進的學習活動, 促進全縣黨員干部黨性修養得到提升、廉潔意識得到增強、工作作風進一步改進,增強黨員干部不想貪、不愿貪的內在動力。
落實工作推進責任
一是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制定了《騰沖縣縣鄉黨委領導班子內部制度建設實施方案》、《騰沖縣黨政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規定》、《騰沖縣從嚴管理黨員、干部實施辦法》、《騰沖縣財政預算追加及預算預留資金撥付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明確主要負責人不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財務、工程建設項目、物資采購等四項工作,從嚴加強黨員、干部隊伍及財政資金管理,推動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二是積極支持紀檢工作。積極推動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使紀檢監察機關“回歸主業”、“聚焦主業”,使紀檢監察機關從一般的監督檢查中退出,從社會、經濟事務中退出,把具體的經濟、社會事務交還主責部門。近年來,我縣紀檢監察機關參與議事協調機構156項,通過清理,保留14項,使紀檢監察機關輕裝上陣,全身心投入到“執紀、問責、把關”的監督職能上來。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執紀執法辦案,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對違紀違法黨員、領導干部不護短、不遮丑、不包庇,堅持從嚴查處。不干涉執紀執法機關依紀依法辦案。切實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對紀檢監察機關的人才需求、隊伍建設、經費保障、辦公條件給予高度重視,優先考慮,為執紀執法機關提供人、財、物保障。三是當好廉潔勤政的表率。嚴格執行《騰沖縣縣級領導改進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實施辦法》,縣委常委班子及成員積極做示范、當表率,堅決杜絕講排場、比闊氣、揮霍公款、鋪張浪費等現象,積極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落實檢查考核責任
一是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作為年度綜合考核的重點,把考核結果列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去年以來,縣委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結果先后否決了1個單位、22人評先評優的資格,提升了考核結果的應用效果。二是強化責任追究,確保主體責任落實到位??h委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辦法,對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鄉鎮、單位和部門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又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以嚴格的責任追究,確保主體責任落到實處。